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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人微信“點燈”賺錢快 警惕網路傳銷

  • 發佈時間:2015-11-16 16:3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萬祥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6日訊(記者李萬祥)每天只要通過手機微信“點燈”、“看廣告”就能賺40美元。其實,這是一種新型網路傳銷。最高法今天通報稱,日前,江蘇省淮安市盱眙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樣一起特大組織網路傳銷案,陳某等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六年六個月至一年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某、趙某在境外註冊香港微視傳媒有限公司,並於2014年5月在內地上線。該公司自稱是美國電信和廣告互動IAB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該公司行政總部在香港,運作總部在馬來西亞。該公司號稱獨創了“人脈互動廣告分銷模式,將廣告加盟商、廣告主、開發者和廣告受眾有效連接”,廣告商投錢做廣告,其公司負責尋找受眾目標。加入者只要繳納200美元至6000美元等五個級別的加盟費後,登錄“微視傳媒”網站,在他人線下註冊,即可成為會員。會員可在手機微信上下載“微視傳媒”及“微視通”軟體,以線下成員團隊加盟費達到2萬美元、10萬美元、50萬美元、200萬美元分別將會員分為經理、總監、副總裁及總裁等四個級別,依據不同的級別設置不同比例的“直推獎”,並承諾數月即可回本營利。當年7月22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網志發佈微網志稱,“微視通”是網路傳銷。

  只要加入該傳銷組織,就被要求下載一個名為“微視通”的手機軟體。“微視通”一面連著廣告商,一面連著加盟商。“微視通”讓加盟商點擊收看推送的圖文廣告,從而提高廣告的送達率與曝光率,並獲得酬金。而要加入該組織,就要交錢。出的錢不同,加盟的級別也不同,獲得的回報收益也大有區別。除了收看廣告可以賺錢外,還可以在微信朋友圈裏發起“點燈傳遞正能量”賺錢。“點燈”網頁是由“微視傳媒”微信公眾號提供的,每天通過微信進入這個網頁,輸入自己的賬號和密碼,生成“點燈”分享給朋友,就能獲得收益。

  2014年5月,被告人陳某和趙某很快在盱眙地區發展下線徐某等80余人,層級達到六層以上,涉案金額達200多萬元。隨著該組織的不斷壯大,傳銷網路遍佈全國各地。至2014年9月,被告人陳某從微視傳媒傳銷組織收取的4億余元傳銷資金中分紅約1.02億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等12名被告人組織、領導以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情節嚴重,均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判決陳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其餘11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四年十個月至一年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至8萬元不等。

  法官提示,從表面看,這個項目確實吸引人,但事實上,這家公司是個名副其實的“皮包公司”,他們根本就沒有正當合法的公司業務,也沒有拉什麼廣告商投錢。他們放在微信裏供人點擊的廣告,都是從網上隨便拷貝過來的。為了增強欺騙性,讓人覺得公司業務量很大,客戶很多,他們每天都會更新不同的廣告,但每一條廣告都不會帶給他們一分錢收益。他們的收入全部來自於各級加盟商的投入。而加盟商雖然可以通過賺積分兌換錢,但他們設定了種種限定條件,讓真正能賺到錢的人很少,大多數人的投入都是有去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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