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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啟動不動産登記帶來哪些影響

  • 發佈時間:2015-11-09 20:39: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孔祥鑫  責任編輯:羅伯特

  北京啟動不動産登記帶來哪些影響

  ——聚焦北京不動産登記簿證頒發的變與不變

  9日,北京市16個區縣全面向社會提供不動産登記服務。8日,北京市東城區率先向一家企業和一位市民頒發出北京市第一本和第二本《不動産權證書》。北京市成為全國首個全域範圍內向社會提供不動産統一登記服務的省級單位。北京啟動不動産登記後,部門職責如何劃分?房屋登記有何改變?相關事務如何辦理?這些問題令市民百姓關注。

  【變化一】明確不動産登記部門為國土局

  北京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市不動産統一登記的職責機構整合後,登記機構為北京市國土局。市、區縣相關部門承擔的土地、房屋、林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不動産登記職責統一交由北京市國土局承擔。

  據介紹,北京市不動産登記機構分市、區縣兩級。在市級層面,北京市國土局內設不動産登記處,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動産登記工作。同時,將北京市住建委所屬的北京市房屋權屬登記事務中心劃歸北京市國土局,與北京市國土局所屬北京市土地權屬登記事務中心(北京市礦産資源儲量評審中心)整合,設立北京市不動産登記事務中心。

  在區縣層面,整合各區縣土地權屬登記事務中心和各區縣房屋管理局所屬的房屋登記中心、檔案管理中心,設立各區縣不動産登記事務中心,承擔本行政區域內不動産(不含軍産、央産、保密産)登記有關的事務性工作。

  據介紹,不動産統一登記後,北京市各相關部門分工將按照不動産管理職責和登記職責予以區分,同時建立相應的協調機制。將市、區縣相關部門承擔的土地、房屋、林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不動産登記職責予以整合,統一交由北京市國土局承擔,上述不動産的管理職責仍由原相關部門承擔。

  【變化二】房屋登記重新分工

  機構整合後,與群眾關係最為密切的房屋登記,涉及北京市國土局的登記職責與北京市住建委管理職責的分工。

  具體而言,網簽、限購、存量房交易平臺、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含登記、解除、變更備案)、交易資金監管、商品房現房銷售備案、現房網簽及登出手續、存量房房源核驗、存量房網簽及登出手續、房産測繪(含預測和實測)成果審核、預查封及網簽數據查詢等房屋交易管理工作仍由北京市住建委負責。

  不動産登記,不動産登記檔案管理,不動産登記資訊檔案查詢,不動産查封,因不動産登記引起的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資訊公開,各類歷史遺留及疑難登記問題的處理等工作由北京市國土局負責。

  【不變化一】辦理流程和地點沒有變化

  據了解,北京市實行不動産統一登記後,為了方便群眾,各區縣原則上以現有的房屋登記中心辦公場地為基礎設立新的不動産登記窗口,保留房屋交易窗口,實現房屋交易與不動産登記同址辦公。

  各區縣不動産登記大廳仍保留了房屋交易窗口,負責購房資格核驗及購房網上簽約等工作。對於辦事群眾來説,雖然政府各相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責和登記職責進行了分工,但辦理的流程和辦理地點都沒有變化。

  【不變化二】證書“不變不換”

  實行不動産統一登記後,原來北京市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林權證》將統一為《不動産權證書》。原來依法頒發的各種證書繼續長期有效,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即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登記時,這些舊證將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産權利證書。

  “9日後,對新受理的不動産登記申請將按不動産統一登記程式辦理;之前受理的各類房屋登記、土地登記申請仍按原有工作程式頒發舊版證書。”北京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我們還推出了多項便民措施方便群眾。”上述負責人介紹,“實行不動産統一登記後,如果産權證不慎遺失,遺失聲明不再需要登報,只需在北京市國土局官方網站上刊發即可。實行不動産統一登記後,原住建、國土、園林綠化部門推出的便民措施繼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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