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亞投行協定
- 發佈時間:2015-11-05 07:23:4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批准《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下稱《協定》)的決定。中國作為亞投行的第一大股東,認繳股本比重達到30.34%,《協定》獲批,意味著亞投行向最終生效邁出重要一步。
今年6月29日,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樓繼偉作為中國財政部長與其他49個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代表分別代表本國在北京簽署《協定》。
截至10月27日,已經有54個國家簽署了協定,丹麥為第54個簽署方,目前亞投行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中,還剩科威特、菲律賓、南非三國尚未簽署《協定》。
10月30日,《協定》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受國務院委託對提請審議批准《協定》的議案作説明。
對於《協定》,國務院的審核意見為,《協定》的內容符合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符合我國的利益和實際需要。
樓繼偉表示,作為籌建亞投行倡議發起方和亞投行最大股東國,我國應爭取率先完成國內立法機構批准程式,並推動更多國家及早完成批准程式,使《協定》早日達到生效條件,確保亞投行在2015年年底前正式成立並及早投入運作。
根據《協定》規定,至少10個已簽署《協定》、且股份總額佔比不低於50%的國家提交批准書,《協定》才能生效,亞投行才能正式宣告成立。截至目前,只有緬甸、新加坡和汶萊三個國家已提交批准書,因此《協定》尚未生效。
■ 釋疑
1 為何協定需要人大常委會審議?
成員國均需在今年年底前將協定提交國內立法部門批准
世界經濟問題專家陳鳳英錶示,亞投行成員國在簽署《協定》後需要獲得各個成員國法律上的承認,如我們國家就是經過全國人大批准。批准後,就表示法律上承認中國可以加入。
中國社科院亞太與全球戰略研究院張中元表示,在亞投行的章程中專門規定,各成員國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需要將《協定》提交本國國內立法部門批准,之後才能成為亞投行創始成員,而且這也是國際慣例。
張中元還表示,走完法律程式後,仍有很多重要工作要做,至少保證10個簽署方已交存批准書、接受書或核準書,且簽署方初始認繳股本的加總數額不少於認繳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五十,《協定》才會生效。目前包括中國在內,只有四個國家批准了協定。
此外,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中,還剩科威特、菲律賓、南非三國尚未簽署《協定》。張中元認為,這些國家可能是國內還沒有批准,按照《協定》規定,在亞投行成立後再補辦相關的手續即可。但陳鳳英錶示,如果這三個國家年底前還沒有簽署《協定》,那麼就不再是創始成員國的身份。
2 亞投行目前正在做哪些準備?
包括建立健全亞投行組織架構,招聘相關人員等
財政部亞太中心副主任周強武説,年底前達到《協定》生效條件還是非常樂觀的,亞投行年底正式開張“指日可待”。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説,目前,亞投行多邊臨時秘書處正在首席談判代表會議指導下,積極為亞投行開業做準備。
他透露,準備工作包括建立健全亞投行組織架構,招聘相關人員,做好機構運營準備;制定完善各項業務政策,為銀行開業後開展業務做好準備;與意向創始成員國一道做好初期項目儲備庫的準備工作,與世行、亞行探討聯合融資的機會等。
而亞投行籌備工作組副組長陳歡日前也透露,亞投行正按照年底宣佈開張、明年正式投入運營的時間表有序推進,目前各項工作進展順利。
周強武表示,亞投行宣告成立和正式運營是兩個時間概念。年底如果順利開張后,距離正式運營還需要一段時間。正式成立後,明年初會按計劃召開第一次理事會和執董會,對行長和管理層人選履行批准程式,並批准相關業務政策,同時批准《協定》國家第一筆股本金也要到位,為銀行正式投入運營做好準備。據新華社
3 首批投資聚焦哪些領域?
主要投向基礎設施項目,如大交通領域
樓繼偉表示,亞投行開張運營後,首批投資項目主要還是投向基礎設施項目,促進區域互聯互通。
財政部亞太中心副主任周強武説,亞投行顧名思義是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投資領域主要會聚焦基礎設施硬體建設,如飛機、鐵路、公路、橋梁等大交通領域,電廠等能源項目都是目前相關成員準備的領域。未來不排除也會擴大到教育、衛生等社會基礎設施項目。
“在全球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短缺的大背景下,亞投行憑藉其倡導的高標準、高效、廉潔、綠色等理念受到越來越多國家的歡迎,顯現出廣闊的發展前景。”周強武説,明年亞投行一旦投入運營,將可能啟動新一輪接納新成員工作,預計會有更多成員申請加入。據新華社
4 亞投行對十三五的影響?
有利於中國開放發展,提高制度性話語權
陳鳳英錶示,亞投行是一個周邊的、世界性的融資平臺。在十三五規劃建議中,要求牢固樹立“五個發展”的理念,其中一個就是開放發展,打造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開放的全面開放新格局,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而亞投行的設立對於中國的開放發展是有利的。
陳鳳英解釋説,經濟新常態下,中國要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就要提高制度性的話語權。而制度性話語權就是制度安排問題,像亞投行就是一種制度安排,通過亞投行可以建立互利共贏的利益共同體。
張中元則表示,對國內來説,亞投行通過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有利於中國與沿線國家進行雙邊貿易合作,有利於改善沿線國家的投資環境,也有利於中國企業走出去。
亞投行籌建大事記
● 2014.10
《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備忘錄》簽署。
● 2014.10至2015.5.22
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圍繞《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草案舉行多輪談判。
● 2015.5.22
在第五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上商定了《協定》文本,以法律形式明確了亞投行的各項核心要素。
● 2015.6.29
中國與其他49個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代表分別代表本國在北京簽署《協定》。
● 2015.8
金立群作為中方候選人被推選擔任亞投行候任行長。
● 2015.10.27
已有54個國家簽署了協定(丹麥為第54個簽署方),目前亞投行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中,還剩科威特、菲律賓、南非三國尚未簽署《協定》。(沙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