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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騙捐案透支信任引爆眾怒 慈善法草案擬禁個人募捐

  • 發佈時間:2015-11-04 15:28:33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5年10月中旬,一則“女子犬口救童,自己被惡犬咬成重傷”的新聞引起社會關注。傷者李娟男友張宏宇隨後發起的募捐異常順利,短短十天募到80多萬元。然而,輿論迅速反轉,調查發現“犬口救童”被證實是張宏宇為騙取捐款而編造的情節,李娟實際是在張宏宇的狗場喂狗時被咬傷的。最終張宏宇因涉嫌詐騙罪被刑拘。

  而當初毫無疑慮地將錢款捐出的愛心人士,則踏上了艱難的維權之路。個人網路募捐引起的爭議與騙局,僅在2015年就多次上演。

   組團維權本地不立案

  10月19日早晨,西安的博一女生依米照例在起床後刷起了微網志,一條熱門微網志引起了她的關注:安徽利辛27歲女子李娟犬口救童,而自己被惡犬撕咬成重傷。還躺在床上的依米一邊看著顯示李娟傷情的配圖,一邊跟室友感嘆:“被咬得好可憐啊!”

  在觀看兩遍新聞視頻、確定報道者是正規媒體後,依米向李娟男友張宏宇的賬號匯去了50元錢,並附上留言:“祝願小娟早日康復!”

  然而第二天,依米就看到了反轉的媒體報道,氣憤難平的她立即加入了一個名為“喂狗謊稱護童騙捐維權”的QQ群。

  “個人的力量畢竟有限,每個人捐得也很少,包括我自己捐1000塊,去公安報案都不會給我立案的,個人維權成本很高,所以我就想把大家聚集在一起,人多力量大,可以一起想想辦法,發出的聲音也會更有力。”群主熊熊是上海的一名白領,反轉新聞曝出後,他發現有很多人都在要求退款,便萌生了把捐款者聚集起來的念頭。

  熊熊建了群,將群號發在了熱搜微網志的評論裏。“我進群的時候群裏已經有三百多人了,那會兒挺亂的。”依米説,“説話的人太多了,具體誰牽頭都沒定。”

  熊熊工作很忙,雖然是他起的頭,但他沒有太多時間來管理超過五百人的大群,群裏秩序一度陷入混亂。“幸虧有幾個群友對管理群比較有經驗,我給了他們許可權,讓他們去控制發言、通告進展,這樣才沒那麼亂。”

  在管理員的建議下,熊熊又單獨成立了一個小群,有精力出謀劃策的人可以加入其中專門商量對策,將群的功能進行分流,維權群的秩序才慢慢好轉。在熱心律師的建議下,大家的實名捐款證據被陸續收集起來。不料,大家開始向自己所在地的公安報案時,卻紛紛被拒絕受理。

  赴利辛報案碰軟釘子

  “目前我們都嘗試去報警,可是本地警方都不受理,他們只管自己轄區的人和事。難道就沒有途徑統一受理這類網路詐捐的案件嗎?”熊熊説,公安局告訴他們,必須去利辛當地的公安局報案。

  “公安局説不受理異地案件,可我們這些受害人就是本地的,憑什麼不能受理呢?”心中雖然疑惑重重,但群友們不得不接受這一現實,轉而尋找可以前往利辛報警的代表。

  謝盈輝就是此時站出來的。這位在安徽阜陽任教的老師,不僅自己給李娟捐了400塊錢,還發動了身邊的朋友同事給李娟捐款2700元,總額3100元。“我捐款的金額比較大,超過3000塊,已經達到了詐騙的立案金額了,並且很多人都是外地的不方便,我是本地的,所以大家就請我去利辛幫大家問一下。”

  10月23日,謝盈輝趕到了利辛,當地警方告訴他,第一批被騙的張宏宇的朋友已經在前一天報案,不需重復立案。

  當謝盈輝問起退款情況時,警察回答他:“如果款項能追回,我們會發函通告全國縣級以上公安局,當地捐款人拿著自己的捐款憑證去登記,然後就等著領錢吧。”款項能否追回,警方並未給予保證;會在什麼階段退款,警方並沒有明確回復;對於眾多捐款人是否需要在現階段向利辛警方主動提供書面材料,警方也未置一詞。

   賠本也要討回善款

  “我跑利辛兩次,來回的路費、油費就有四五百塊錢了,以後肯定還得再去。也耽誤了我一些時間,我是老師,為了維權很多課只能請同事幫忙上。”謝盈輝為維權付出的成本已經超過了他捐出的金額,但他仍堅持不能姑息這種蓄意的詐騙行為。

  “一開始也不是非要把錢要回來,因為當時只知道他捏造了救小孩的情節,我們覺得可能他家裏條件真的不好,不得已才騙人。後來知道根本不是這樣。而且張宏宇在醫療費問題上也説了謊,他在媒體上公開説他已經花了50萬,還需要50萬。事實是他只花了30萬,後續治療費頂多需要20萬。他這是恨不得把李娟下半輩子的營養費都讓大家買單,這很明顯已經有詐騙的意圖了。”

  而廈門姑娘小雨的遭遇更讓謝盈輝氣憤。“小雨捐了300塊,又錯把三萬兩千多塊的公款打到張宏宇賬上去了。她聯繫張宏宇,張宏宇承諾查證後就退給她,但是之後就失聯了。”小雨為討回公款,與姐姐一起前往南京軍區總醫院李娟的病房蹲守,最後張宏宇托自己的朋友只退給小雨三萬塊整,最終小雨自己倒貼上六千多塊的路費。

  “大家的態度跟金額大小沒有關係,群裏有個姑娘只捐了0.91元,但她也堅持必須要回來。” 熊熊説,這件事情已經嚴重透支了公眾的善意和媒體的信任,影響太惡劣了,“如果不追究,那誰想搞點錢,就都來編個故事撒個謊,以後就沒人捐款了。”

   楊某借天津港爆炸騙9萬多

  捏造事實騙取善款,在今年並非張宏宇案一例。

  “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發生後,廣西女子楊某謊稱父親在爆炸地附近工作,已經失聯;8月13日晚10點半,楊某發佈長微網志,稱在醫院裏見了父親最後一面。包括谷大白話在內的多名知名博主對這篇長微網志進行打賞,作家張嘉佳甚至表示要幫小姑娘出學費、帶她去看最愛的拜仁的球賽。

  打賞連夜進行,而細心的網友卻發現楊某的説辭與行動疑點重重:楊某聲稱自己是天津人,而微網志中的種種痕跡則顯示她是廣西防城港人;在網友提出質疑後,楊某開始刪除這些痕跡。8月14日9點38分,微網志管理員宣佈凍結楊某的賬戶和通過打賞收到的款項。

  “錢早就已經退回來了,微網志官方通過支付寶退的。”曾于14日淩晨發文質疑楊某騙捐的博主董錘錘透露,因為及時凍結錢都還在微網志賬戶裏,微網志官方在向警方確認退款不影響案件偵辦後,于8月18日將款項全部退回。

  據《檢察日報》報道,楊某通過那條長微網志一共獲得了3856名微網志網友的“打賞”,總金額為96576.44元人民幣。“錢一旦進了騙子賬戶,那就難要回來了。幸虧錢還沒到她手上,不然我們也得維權去討這個錢。”給楊某打賞了100元的小渠説。

  慈善法草案擬禁個人募捐

  熊熊統計發現,維權群裏有300多人是捐過款的,總額已經超過了8萬元。謝盈輝説,大家已經決定,如果錢討回來,將成立一個基金,將來捐給真正需要幫助的個人。

  “我們現在就是擔心張宏宇不會被提起公訴。”張宏宇已被刑拘,仍未有進展傳來,謝盈輝從朋友處打聽到一些小道消息,不由得憂心忡忡:“怕這事兒不了了之,不過即使不公訴,我們也會提起民事訴訟來要這個錢。”

  謝盈輝説,希望法律和相關部門能保障愛心人士要回這筆錢:“這次我們被騙捐了,如果錢能要回來,下次再碰到有人募捐我們還會捐。如果這次要不回來,那我們會很心寒的。”

  10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被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草案規定,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個人,不得採取公開募捐方式,但可以與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開展公開募捐。

  曾是南京脊索瘤女童捐款維權帶頭人的小美對草案的一刀切頗不贊同。2015年6月,南京脊索瘤女童父親柯江欲賣房救女,熱心網友向其捐款646萬。但隨後,由於柯江在善款使用上不謹慎、不公開,部分網友將此次募捐定性為騙捐,要求退回捐款。小美曾代表這批人前往南京報警,最終警方認為不構成詐騙。

  “法律對個人募捐有約束我們是願意看到的,因為每個人在面對鉅額捐款時都可能有私心,這是一個普遍的錯誤。所以我們希望有一個法規去約束,這就是我們維權的目的。但《慈善法》直接禁掉讓我不知道怎麼評價。”小美説,公益組織的募捐是有門檻的,不是所有求助者都能得到公益組織的幫助與合作,如果把個人求助的路堵死了,總覺得法律少了點彈性和人情:“應該允許個人去求助,只是必須在規範的框架之下。”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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