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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雙11"促銷須規範價格行為 眾電商承諾"不售假不刷單"

  • 發佈時間:2015-11-04 07:5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林火燦 佘穎  責任編輯:羅伯特

  發展改革委提醒——

  電商“雙11”促銷須規範價格行為

  眾電商承諾“不售假不刷單”

  經濟日報北京11月3日訊 (記者 林火燦 佘穎)隨著“雙11”“雙12”促銷活動臨近,各網路零售企業的價格大戰也即將打響。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價監局已經公開發佈《關於規範網路零售價格行為的提醒書》,督促、引導網路零售經營企業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網路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宣傳活動同日在京舉行,眾電商集體承諾誠信守法經營。

  近年來,每次“雙11”“雙12”購物後,消費者投訴呈現增長趨勢。在投訴情況中,除商品品質問題外,商家“虛構原價”“假打折”等欺詐行為成為消費者重點反映的問題。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監局在提醒書中指出,商家在網路上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同實體店一樣,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同時,禁止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

  同時,網路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宣傳活動今日在京舉行。活動由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和國家工商總局網路商品交易監管司共同主辦,阿里巴巴、京東集團、1號店、唯品會等20多家國內知名交易網路平臺和130多位網店經營者共同簽名承諾“誠信守法經營,不售假不刷單”,並倡議第三方交易平臺發揮審核監管功能,建立健全交易規則。

  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工商總局先後頒布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新修訂《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網路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網路交易平臺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指引》《網路交易平臺合同格式條款規範指引》等規範性文件,推動落實“七天無理由退貨”、平臺“首問負責制”和“先行賠付”等措施,希望營造守法經營的良好交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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