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惠”、“明天漲價”等字眼被禁用
- 發佈時間:2015-11-04 03:38:05 來源:今日早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發改委就“雙11”促銷價格行為發出提醒
“今日特惠”、“明天漲價”等字眼被禁用
□本報記者 祝瑤
“雙11”電商大戰一促即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昨日就規範網路零售價格行為,向網路零售經營企業發出提醒書,明令禁止使用“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漲價”等不實語言,或者以其他帶有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等標價誘導顧客的行為。
規範網路零售價格,為促銷戰“敲警鐘”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公開發佈《關於規範網路零售價格行為的提醒書》,為“雙11”的網路零售提前敲響了警鐘。
記者注意到,在這份提醒書中,相關部門對網路零售商品標價進行了相應的提醒。其中提到,“在網路上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同實體店一樣,自覺依法明碼標價。”對於標價內容,相關部門則再次提醒,“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值得一提的是,該提醒書提到,“禁止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
其中,虛構原價,標示的原價屬於虛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交易價格,或者從未有過交易記錄。在對未銷售過的商品開展促銷活動時,不得使用“原價”“原售價”“成交價”等類似概念。
特別是電商平臺常見的“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漲價”等字眼,相關部門表示,“不實語言或者其他帶有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等標價,誘導顧客購買”的行為將被禁止。還有一種類似“特價”、“清倉價”、“全網最低價”、“市場最低價”、“出廠價”、“零利潤”等描述商品的情況,但價格標示不真實、不準確,沒有依據或者無從比較,也被明令禁止出現。
此外,“虛假優惠折扣”、“低價攬客高價結算”、“不標示或模糊標示價格附加條件”、“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或是假劣商品”等行為也在禁止名單之內。
各方紛紛給電商大促上“緊箍咒”
“史上最低價”、“原價999,‘雙11’只賣199”、“僅限今天”等誘惑力十足的促銷活動,可能會涉嫌價格欺詐。
離“雙11”、“雙12”的日子越來越近,正在摩拳擦掌“備戰”的買家胡小姐忍不住吐槽,之前收錄在購物車裏的幾件心儀的衣服,已經偷偷漲價了50—100元。
“不僅是現在,去年‘雙11’搬新家裝修時關注家居産品,發現部分家居産品先在‘雙11’前十天提價10%—20%。‘雙11’當天,商家通過抵金券、打折、滿就減等方式進行讓利,但認真計算一下,實際價格真正下滑了15%左右,並沒有商家説的七折讓利。”胡小姐沮喪地表示。
不僅是消費者有所體會,事實上,對相關執法部門來説,“雙11”正是價格投訴集中的節點。近年以來,關於網購的價格投訴一直沒斷過,“先漲後降”等行為也時有發生。
10月底,杭州市物價局監督檢查分局工作人員赴開發區開展電商企業價格政策宣講會,提前為本地電商行業敲響了警鐘。物價部門相關人士介紹了近年來電商行業價格舉報投訴的現狀,該區60余家電商企業的近百名主要負責人及法務代表參加會議。物價部門表示,隨著電商行業的迅速發展,電商企業在實際運營中可能會涉及的不規範價格行為日漸增多。“希望各企業要組織專門人員做好電商價格行為的學習研究工作,立即組織價格違法行為的自查自糾,不放過下屬的每一家網路店舖,每一件商品。”
發改委表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及時制止和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保持12358價格舉報熱線暢通,及時受理群眾價格投訴舉報。對群眾反映的涉嫌價格違法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國家工商總局近期也發佈《網路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從10月1日開始,電商“大促”中如果再出現“預售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貨”、“贈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條款,可能會被查處。
對此,業內人士認為,對即將涌現的電商集中大促,工商總局作出“不得限定退貨條件” 的相關管理規定、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公開發佈《關於規範網路零售價格行為的提醒書》等行為,對第三方平臺存在一定監管和約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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