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7月01日 星期一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金錢+關係”堆砌的轉學“轉机站”

  • 發佈時間:2015-11-03 02:31:38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將新聞進行到底

  湖南2名大學生各花費4萬元“託人”轉學至更好的學校,結果在轉入學校上學後卻因沒有學籍而無法拿到畢業證,如今只得在家賦閒。

  根據學生和轉學“中間人”提供的線索,記者調查揭開了高校轉學中的一些“黑色流程”:高校幹部收受金錢“疏通關係”,中間人幫學生家長牽線搭橋,轉出學校與轉入學校利益聯結,沒有學籍竟可插班就讀、考試,“插班生”每年繳納學費,學校竟然聲稱毫不知情……

  轉學成“對口”輸送 高校幹部成“轉机站”

  “花了4萬塊錢辦轉學,沒想到現在連畢業證都拿不到。”王晨(化名)原本是湖南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2011級的一名大學生,現在已經畢業1年多了,卻因為沒有畢業證而找不到工作。

  “家裏親戚聽朋友介紹,説只要出4萬元錢,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團委書記王興界可以包辦轉學。”王晨告訴記者,2011年高考後,在一位朋友“指點”下,王晨先報考屬於高職院校的湖南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學習文秘專業,然後再轉學進入屬本科學校的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學習專科類的會計專業,“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在湖南銀行、稅務等熱門用人單位中具有較高美譽,就業會好很多”。

  記者了解到,王晨高考僅考了200多分,而湖南財院的專科錄取分數線為400多分。儘管考試分數線差距甚遠,但按照當時轉學政策,高職院校和專科學校屬於同一層級,政策“允許轉學”,於是這樣的“曲線救國”成為不少低分考生的“捷徑”。

  王晨伯父王艾(化名)説,高考錄取後,在前面提到的那位朋友陪同下,他“把4萬元錢裝在紙袋裏,在一家酒店大廳當面交給了王興界。”

  2013年9月,已在原學校讀書2年的王晨接到王興界通知,來湖南財政經濟學院上課,並給她編班安排了宿舍、輔導員。但令她不安的是,“班級花名冊裏沒有我,點名沒有我,就像一個可有可無的人”。

  而到2014年畢業時,王晨被告知“沒有辦理學籍轉移手續”,無法參加學校的畢業考試,陷入“轉不進又回不去”的境地。

  面臨同樣轉學問題的還有學生廖英(化名)。2010年廖英高考分數不理想,在朋友的介紹下,她交給王興界4萬元,並在“指導”下報考了湖南安全技術職業學院。讀書一年後,同班2個同學與她一起轉到了湖南財政經濟學院,隔壁班還有1名同學也一起轉學。

  轉學過去的廖英一樣繳納學費、上課、參加考試,還順利通過了畢業考試。但沒想到,2013年畢業時,一起轉過去的幾名同學都順利拿到了畢業證,唯獨她卻沒有。廖英的學籍直到畢業時仍在原轉出學校,狀態顯示為“休學”。

  轉學生規模驚人:一年轉入約2個班

  在被告知不能順利畢業後,王晨和廖英多次找王興界討要説法,可對方都一再告知“下個月就給你辦好”。甚至王興界還給廖英親手寫了一個“書面承諾”,保證辦好原學校的畢業證,可是,這樣的承諾卻一再落空。如今廖英找不到工作只能閒在家,“書都白讀了”。

  記者走訪湖南財政經濟學院與王興界取得了聯繫。對於王晨、廖英二人轉學失敗的情況,他並不否認。王興界稱,憑藉在學校的影響力和人脈關係,“用同樣的方法確實幫助了一些親戚朋友的孩子成功轉學,人數記不清了”。王興界還向記者透露,以前湖南財政經濟學院每年約有2個班的名額是接受轉學學生。

  記者就此向湖南財政經濟學院詢問,一位負責人表示,“今年以前學校轉入學生確有一定數量,但具體人數不便透露”。

  王興界説,想要轉學首先必須要經過轉出學校和轉入學校的批准,而每個學校的“條件”不一樣,“肯定要疏通關係,轉出學校一般會要求學生繳齊剩餘學年的學費,各個學校行情不一樣,交1萬到5萬元的都有。另外轉入學校也要繳納一些贊助費、手續費”。

  據了解,王晨、廖英當時每人出的4萬元錢,這中間包括了轉出、轉入學校的收費。當記者追問王晨、廖英的轉入轉出學校到底收了多少錢時,王興界稱,“轉出學校大約是一兩萬元錢,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對轉入學生不收費。”但面對記者,王興界一直否認自己收了雙方家長各4萬元錢,也不願告知轉出學校裏自己熟識的幹部為誰。

  私人行為還是學校縱容?

  為何王晨、廖英轉學失敗?“王晨當時轉到我校後,我查詢她的資料才發現她的高考分數沒有達到我校的最低要求,而廖英可能是因為轉出學校那邊名額有限,當年別的轉學生都成功辦理了,只有廖英的被卡了。”王興界稱,因為轉學手續的辦理週期比較長,所以他一直存有僥倖心理。

  “學校之前確實不清楚王晨、廖英2名學生的非法轉學、插班學習情況,現在學校紀委正對此事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出來後會向社會公佈。”湖南財政經濟學院校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而就在記者不久前調查此事後,王興界被學校宣佈停職。

  但“學校毫不知情”一説引來了雙方家長的質疑。“廖英轉學過來2年,每年都在學校教務處交了學費,還參加了期末考試、畢業考試,這到底是學校監管失職不知情,還是學校在撇清關係?”廖英母親説。

  如何讓轉學呈現在陽光下

  原本是為人性化就讀而設置的轉學政策,有時卻淪為一些人權力尋租的工具,也成為部分考生就讀更好學校的“跳板”。

  其實,加分也好、自主招生也好、自由轉學也好,這些政策,出發點都是好的。本來是擴大學生教育選擇權的一項制度,是教育管理人性化的一項措施,是建立現代學校制度的一項探索,但由於細則不明確,過程不透明,標準不公開,享受特殊政策的學生,往往既不需要考核,也不需要公示,學生身份如何、成績如何、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公眾一無所知,因而也就給了某些人隨意操作的空間。

  中南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李斌指出,由“金錢和關係”鋪就的轉學捷徑在業內已不是秘密,如此“轉學”成為破壞教育公平的腐敗溫床,必須遏制。

  湖南省教育廳紀檢部門已對此事立案調查,並表示結果出來後將對外公佈。公眾希望有關部門能深入追查,每名轉學學生的轉學過程,特別是轉出學校、轉入學校,申請材料的審核機構,只有搞清楚這一切,才能給公眾一個明確的交待。(據新華社)

  ——延伸閱讀——

  湖南大學違規轉學案例

  2015年初,媒體報道17名2013級研究生從六所普通高校轉入湖南省“985”高校——湖南大學就讀,引發關注。湖南大學隨後撤銷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所作出的同意2013級17名外校碩士研究生轉入學校的決定,並啟動相關責任追究程式。

  教育部為此派出專項督查組。經查,湖南大學在為17名研究生辦理轉學手續過程中,違反《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未依法依規履行職責,存在失職瀆職問題。5月27日,教育部發佈《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高等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高校轉學“十不準”。

  “十不準”包括:入學未滿一學期的;高考分數低於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相應年份錄取分數的;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通過定向就業、藝術類、體育類、高水準藝術團、高水準運動隊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的;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在同一城市的;研究生二區招生單位錄取的轉入一區招生單位的;跨學科門類的;應予退學的;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該通知將可以申請轉學的條件也做了清晰規定。《通知》中説,學生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申請轉學。其中患病學生需提供經轉出學校、擬轉入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特殊困難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況,確需學生本人就近照顧的;研究生因導師工作調動或健康原因不能繼續指導的,以及符合學校規定的其他情形。

  《通知》強調,嚴禁以轉學為幌子,變相突破高校招生錄取分數線擇校、擇專業,嚴禁違反程式、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行為。因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除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外,還應根據領導幹部問責相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責任。並給予相關違規行為的學生相應處分。

熱圖一覽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