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韓合作機制
- 發佈時間:2015-11-02 04:29:44 來源:浙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日韓合作始於上世紀90年代末。最初的合作是在東盟的框架內進行。1999年11月,時任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日本首相小淵惠三、南韓總統金大中在菲律賓出席東盟與中日韓(“10+3”)領導人會議期間,舉行早餐會,啟動了三方在“10+3”框架內的合作。2000年11月,三方領導人在新加坡舉行的中日韓領導人早餐會上決定,在“10+3”框架內定期舉行會晤。
2003年10月,三國領導人在第五次領導人會晤中共同簽署併發表了《中日韓推進三國合作聯合宣言》,這是三國領導人首次就三國合作發表共同文件,初步明確了三國合作的原則和領域,標誌著三國合作進入新階段。至2007年11月,三方領導人共舉行五次會晤,三次會議。其間,因2005年日本首相堅持參拜靖國神社,三國領導人的第七次會議被迫推遲,至2007年1月才恢復舉行。
隨著中日韓三國間合作迅速發展,日韓兩國、特別是南韓積極主張在東盟框架外單獨召開三國領導人會議。2004年,南韓率先提出這一建議。2008年12月13日,中日韓三國在日本福岡舉行首次“10+3”框架外領導人會議。三國決定在保留東盟和中日韓(“10+3”)領導人會議期間會晤的同時,將三國領導人單獨舉行會議機制化,每年在三國輪流舉行。此後,中日韓領導人會議每年舉行一次。2012年5月第五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後,由於日本在歷史問題上的錯誤認識,三國領導人會議中斷。
除領導人定期會議機制外,中日韓三國還于2007年建立了外長會議機制。迄今,外長會議已舉行7次。
2011年9月1日,三國合作秘書處在南韓首爾成立。秘書長由三國按韓日中的順序輪流提名任命,任期兩年。秘書處的主要職能包括為三國領導人會議、外長會議、各領域部長級會議等磋商機制提供行政和技術支援,同三方及其他國際組織溝通協調,探討並確定可行的三國合作項目,評估合作項目並起草年度進展報告等。
近年來,儘管三國合作遭遇一些波折,但三國地方政府間的交流合作始終沒有中斷。目前三國間已有近500對友好城市,合作領域也從最初的人員交流、代表團互訪逐漸擴展到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領域。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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