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就要用證據説話
- 發佈時間:2015-10-31 05:52:5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如果錯誤批捕王玉雷,有可能造成另一個冤假錯案;如果不批捕,則有可能成為一個懸案,也有可能面臨被害人家屬陳情、網路炒作、犯罪嫌疑人出逃再次作案等風險。”日前,當記者問起王玉雷案時,保定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彭少勇如實説出自己當時的顧慮。
2014年2月18日22時許,河北省保定市順平縣北朝陽村村民王玉雷在回家路上發現一男子躺在地上,旁邊有血跡,懷疑死亡,遂撥打“110”報案。隨後,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王玉雷刑事拘留並提請順平縣檢察院批捕。同年3月18日,檢察官提訊王玉雷,發現他右臂打著石膏纏著繃帶,且對傷情極力回避。次日,檢察官再次提訊王玉雷,經過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王玉雷翻供稱,人不是他殺的,是公安機關對其實施非法手段後迫使其作出認罪供述。
“不能簡單地拍板捕與不捕,既要堅持證據裁判,也要體諒被害者家屬的傷痛;不僅要考慮公安機關辦案的艱辛,更要認真履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責,嚴格審查,做到不枉不縱。”由於案情重大,順平縣檢察院隨即向保定市檢察院進行請示彙報。保定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彭少勇聽完彙報後沒有急於表態。
深思熟慮後,彭少勇提出“三個不足信”:一是王玉雷有作案時間不足信,二是王玉雷有罪供述不足信;三是認定王玉雷有罪不足信。
由此,彭少勇頂住壓力,最終拍板:對王玉雷不批准逮捕。
為儘快偵破此案,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還無辜者清白,檢察機關迅速啟動引導偵查機制。彭少勇帶領辦案幹警研究提出9條補充偵查意見,對現場提取的唯一物證——“手套”進行技術鑒定,追查作案工具下落,進一步排查死者王偉與其他人是否存在矛盾等。
根據檢察機關補充偵查提綱,公安機關迅速調整偵查思路,擴大排查範圍,最終鎖定北朝陽村村民王斌有重大作案嫌疑。被公安機關控制後,王斌承認案發當天攜帶事先準備好的帶木棒的U型槽鋼,殺害了曾經騷擾其妻子的被害人王偉,在與王偉爭鬥過程中將手套遺落在現場。
2014年7月14日,順平縣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批捕王斌。而此時,距離對王玉雷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已經有116個日夜,罩在彭少勇和同事們心頭的陰霾終於散去。(于中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