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資金被侵佔案開庭
- 發佈時間:2015-10-30 03:33:27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4名與騰訊相關的人員涉嫌職務侵佔騰訊公司數百萬資金案,28日在深圳南山區法院開庭審理。這一案件中一名人員與今年7月被披露遭警方抓獲的騰訊前總裁助理劉春寧有直接關聯,兩人還涉嫌共同收受賄賂。騰訊方面昨天表示,對於具體案情不便透露,相信法律會給予公正判決。
案發騰訊內審發現疑點
此次受審的被告岳雨,女,1980年出生,2014年9月5日被深圳警方控制。公開資料顯示,岳雨案發前係阿裏數字娛樂事業群戰略合作及內容版權部總經理,分管該項業務的為阿里巴巴副總裁劉春寧。
岳雨被抓獲的消息一直未被披露。直到今年7月,阿裏副總裁、阿裏影業執行董事劉春寧遭深圳警方帶走的消息被曝出,騰訊才發佈消息稱,多名線上視頻相關業務員工存在貪污受賄行為。去年內審時,騰訊已經發現兩年前的視頻內容採購過程有疑點,並立案調查。自2014年開始,已經有5-6名涉事(前)員工被警方逮捕。
岳雨與劉春寧在騰訊工作時即為老同事,兩人幾乎是前後腳離開騰訊加盟阿裏。
有知情人稱,岳雨被帶走,調查實質上就已經劍指劉春寧。記者獲悉,岳雨與劉春寧在騰訊線上視頻業務方面,涉嫌共同在購買版權中收受賄賂,兩人因而均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不過,兩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目前並未進入審判程式。岳雨日前出庭受審,是因為另一項罪名,檢方指控她在擔任騰訊網路媒體拓展部總監期間,存在職務侵佔行為,侵佔公司資金達到552萬元。
庭審曝出灰色“公關費”
與岳雨一同受審的,還有案發時任騰訊戰略BD組組長的張東波,以及案發時剛剛從騰訊辭職的員工樊丹,原騰訊員工、案發時係深圳華晟騰達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肖峰。華晟騰達專門從事騰訊公司的網路廣告代理業務。
該案發生在2011年騰訊推廣微網志的過程中。根據公訴機關的起訴書,2011年初,岳雨3人在聯繫業務時,在與相關媒體簽訂免費的資源互換的合作合同後,向騰訊編造還需要與這些媒體指定的第三方公司華晟騰達公司簽訂付費合同。在騰訊付給華晟騰達的1000余萬元的款項中,除了支付給媒體合作確實需要的合同款項,其餘部分在扣除稅點後,肖峰轉給上述3人,公訴機關認為3人收到款項後用於個人私用。
根據檢方指控,前述千萬款項中,除了岳雨侵佔了高達552萬元之外,張東波侵佔了68萬多元,樊丹侵佔了67萬多元,華晟騰達公司也因為與騰訊公司的業務流水增長而獲得利益。
對於上述指控,肖峰表示,他認為此番捲入該案主要是在幫騰訊的忙。當時老同事岳雨找到他幫忙,告訴騰訊需要一個第三方公司走賬套現,此事公司領導也知道,於是他就答應了。這些錢款合計在1000萬元左右。不過,肖峰否認從中獲利,均按岳雨要求轉給3人。
岳雨在接受調查時曾承認了部分侵佔事實。不過,在庭上岳雨和張東波均否認侵佔了這些資産,其中嶽雨認為這部分錢除了付給媒體,有部分係用做公關,另一部分則是和肖峰之間的借款。不過上述借款説法並沒有借據來支撐。樊丹則承認分給她的部分錢財用來公關及用作工作,部分是個人使用侵佔了。
目前這一案件尚在審理之中。
據《南方都市報》
■騰訊説法
不便評論案情
京華時報訊(記者孟凡澤)該案細節報道後,騰訊方面給出回應稱,本案的核心是岳雨等人虛構、誇大對外合作,誘使騰訊公司與第三方公司簽署合同協議,並把大量合同費用轉為個人所有。這些錢款去向包括購車、購房、出國自駕遊等。
本案已開庭審理,其他被告人都證實以上事實,並當庭認罪。他們都指出岳雨是本案關鍵人,涉案合同資金的套現均需得到岳雨授意。
騰訊表示,公司有嚴格的財務制度和內審制度,一旦發現員工行為逾越制度,會堅決一查到底。本案也是在例行內審中發現岳雨等人違規送禮、虛構合同、並出現大量異常與第三方資金往來行為,繼續審查後發現職務侵佔行為。騰訊重申,其會要求全員遵守《陽光行為準則》,秉持正直的價值觀。
騰訊最後表示,本案正在司法過程中,出於對司法獨立性的尊重,騰訊公司不便過多評論具體案情,相信法律會給予公正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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