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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萬元,受賄咋就這麼容易

  • 發佈時間:2015-10-30 00:29:30  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濱 兵

  日前,因犯貪污罪、受賄罪,數罪並罰,遼寧省發改委原黨組書記、副主任張小普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財産240萬元。2011年,57歲的張小普被任命為遼寧省發改委黨組書記、副主任。經查,在此任上28個月,合計840天,她平均每天受賄近萬元(10月29日新華網)。

  女廳官每天受賄近萬元,這麼張狂的行為,在長達3年的時間裏,怎麼就沒有被及時查處?其實,張小普身上早就暴露出貪腐的諸多線索。她全身上下名牌服裝、珠光寶氣,名包、名鞋動輒上萬元。1998年,時任瀋陽市長的慕綏新邀請一批香港記者到瀋陽採訪,一位女記者研究了慕市長的一身“行頭”,粗略估算幾萬港元,由此質疑,內地市長的月收入不過1000多元,慕綏新如何穿得起這麼貴重的“行頭”?兩年後慕綏新果然被查處了。

  當地的監管部門為啥就沒有香港記者的“敏銳”?張小普既受賄又索賄,下屬拿著裝滿現金的信封送到她的辦公桌上,成為一段時間裏遼寧省發改委極不正常的一幕。受賄已經公開化了,監管為何還裝聾作啞?張小普喜歡搞一言堂。她認為,黨委書記管幹部,就應該自己説了算,不願讓別人插手,更聽不進別人意見。如此霸道,早該引起上級部門的注意,可事實上,沒有誰對她敲警鐘,放任她“任人唯錢”。

  貪官受賄不奇怪,奇怪的是為何會如此容易?一方面是因為,貪官膽大妄為,受賄成為潛規則。有人若想有求於貪官,就得主動行賄,還有的人是被逼無奈才行賄,不然什麼事也辦不成。就像張小普,她眼看升遷無望,又快要退休,便産生了“撈一把”的心理,瘋狂索賄受賄;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受賄幾乎沒什麼阻礙,時間長了,就成了一種“習慣”,甚至是“病症”,一天不受賄反而覺得難受。就像張小普,50余萬元個人消費(包括她兒子結婚的9.2萬元費用)都能在單位財務核銷,如此“一片空白”式的監管,無疑給她壯了膽、幫了忙,只會讓身為“一把手”的她越來越肆無忌憚。

  女廳官日均受賄近萬元,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卻硬是能瘋狂那麼久。要治這種“病”,除了依法依紀懲處女貪官,還應問責那些監管不力、失職失察的部門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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