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次兒童推車欠“安全”
- 發佈時間:2015-10-26 09:29:26 來源:濱海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時報訊(記者 張廣艷)記者昨日獲悉,新區市場監管局日前在流通領域對標稱江蘇、廣東、河北、河南、湖北、浙江、上海、天津8個省、直轄市的16家企業生産的20個批次兒童用車開展品質監測,其中兒童推車1個批次安全警示未標注。
據悉,依據國家相關標準及商品明示品質指標和要求,此次重點檢測兒童三輪車的銳利邊緣、外露突出物、擠夾點等10項指標;兒童推車的外露的開口管子、危險夾縫、剪切和擠夾點、小零件等11項指標;兒童自行車的銳利邊緣、手閘制動系統的強度等17項指標;嬰兒學步車的座位、學步車腳輪、防撞間距等11項指標。品質監測結果顯示,標稱生産企業為“中山市黃圃鎮東亞玩具廠”生産的一批次兒童推車安全警示未標注,屬商品標誌和使用説明不合格。
記者了解到,兒童推車應標明相關警示説明或警示標誌。對於靠背和座面之間的角度不可以調節到大於150°的座式推車,兒童推車車體和使用説明書的明顯位置處應標注類似以下內容的警示説明:“警告:本兒童推車不適合於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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