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第三輪礦産資源規劃數據庫建設工作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10-22 16:17:28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土資廳函〔2015〕13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第三輪礦産資源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35號),為進一步明確任務、統一標準、確保進度,切實做好第三輪礦産資源規劃數據庫(以下簡稱規劃數據庫)建設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同步推進規劃編制和規劃數據庫建設
規劃數據庫是礦産資源管理的基礎性數據庫,是國土資源“一張圖”核心數據庫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礦業權審批與礦産資源開發利用監督工作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土資發〔2014〕35號文件的要求,在第三輪規劃編制工作方案中,對規劃數據庫建設工作進行統籌謀劃、儘早部署;在編制礦産資源規劃的同時,認真落實《礦産資源規劃數據庫標準(試行)》等技術規範(詳見附件),規範推進數據庫建設工作,並將數據庫隨同規劃報批材料一同提交審查,確保規劃數據庫建設與規劃審批同步完成。
二、建立統一的規劃數據庫
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省級規劃數據庫建設工作,並統籌和指導市縣級礦産資源規劃數據庫建設工作,確保建庫工作的順利推進和上下級規劃數據的銜接一致。在各級規劃數據庫建設的基礎上,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技術力量,匯集省、市、縣三級規劃要素,形成本省(區、市)統一的規劃數據庫,作為各級規劃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部將根據各省區市提交的規劃數據庫成果,形成全國統一的規劃數據庫,探索建立規劃數據庫維護與更新長效機制。
三、加強規劃數據庫建設的組織保障
各地要高度重視規劃數據庫建設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隊伍建設,保證必要經費,加強技術培訓,提高技術人員素質。要按照《礦産資源規劃數據品質檢查細則》、《礦産資源規劃數據成果匯交要求》(另行印發),嚴格品質管理,按時保質完成規劃數據庫建設任務。
各省區市應于2016年6月30日前將省級規劃數據庫隨同規劃報批材料一併報部審查,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區市統一的規劃數據庫建設及報部備案工作。規劃數據庫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請及時向部反饋。
聯繫人及電話:部規劃司胡友成 010-66558144
部資訊中心 吳孔逸 010-66558650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