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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昨發聲明反對"改成營運性質才能當專車"

  • 發佈時間:2015-10-20 15:26:00  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發佈《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和《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動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為專車發展提出不少建議和規範。10月15日晚,由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主辦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的政策研討會在北大舉行,在會上,交通部專家、官員和業界專家激烈“辯論”,“火花”不斷。而昨天,滴滴針對交通部發佈的《徵求意見稿》首發聲明,提出三個建議,並希望交通部在正式出臺《辦法》前,能夠參考並做出改變。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徐媛園

  滴滴首發聲明

  三個建議“嗆聲”交通部《徵求意見稿》

  昨天,滴滴發佈了《關於網路約租車管理辦法的意見建議》。交通部《徵求意見稿》中明確指出,私家車從事營運,需變更車輛性質。

  滴滴聲明中第一條,就是建議給兼職司機和車輛留出發展空間。並稱“如果要求網約專車車輛變更為營運性質、兼職司機需考計程車從業資格證,可能使大部分兼職司機和車輛退出,讓百姓重新面臨打車難的問題。”

  滴滴第二條建議是以“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專車”的方式管理網約專車,並懇請相關部門將管理人員和車輛的權力下放給網約專車平臺,共同制定準入門檻和監管標準。而交通部《徵求意見稿》中則規定,允許各地對專車採取數量和價格管控,並要求網路月租車在運營地申請行政許可。

  滴滴提出的第三條建議是:建議為地方探索網約專車發展和管理留空間。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鼓勵和允許各地結合實際,做差別化探索和各種有益嘗試。比如上海規定在規範的前提下,網約車輛無須變更為營運性質,可以借鑒。

  記者了解到,滴滴方面還是希望能夠在《徵求意見稿》正式出臺前的這一個月裏,通過各種方式,對交通部門的即將出臺的法規産生影響。滴滴方面認為,專車平臺順便把原來的“黑車”統一管理了起來,資訊更加透明,同時了拉高了“黑車”的檔次,從原來的小破車升級到了中高檔車型,對安全是有幫助的。目前專車平臺的補貼正在褪去,專車的價格也將回歸理性,應該觀察分析價格正常後專車對城市交通的影響,而不能只看到補貼、培養用戶時期非正常階段的情況。

  市民看法

  希望專車繼續便宜

  但繞路問題要解決

  “順風車、快車確實是比較便宜。”市民劉先生自從3月份用了一次叫車軟體,就習慣叫車了,“以前出行,從應天大街到小紅山客運站,打車要三四十塊,現在預約順風車,十幾塊就搞定,這樣的價格,很難拒絕啊。”在採訪中,不少乘客都表示,如果以後出行打不到“便宜車”了,肯定就不贊同交通部的方案。不過在採訪中,不少乘客也告訴記者,現在大部分專車司機都不認識路,經常帶著乘客“繞來繞去”,“價格也多出不少”,希望各網路預約平臺以後可以“解決一下這方面的問題”。

  專家意見

  盲目發展專車只能給緊張的城市道路添堵

  “從長遠看,城市公共交通便捷性獲得大幅度提升,足以成為小汽車的替代,小汽車擁有和使用成本足以包含小汽車交通的外部性成本,我贊成放開對計程車(包括約租車)的價格與數量管制。因為這必須是相當長時間的循序漸進的過程,激進冒進必定帶來很大的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社會問題。”南京城市與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楊濤説,約租車、順風車、專車等發展商為了爭取輿論、贏得支援,借助於合乘共用等概念和服務,向公眾和媒體宣傳約租車、順風車、專車可以節約社會資源、提高運輸效率、緩解交通擁堵等功效和作用, “但事實上,除多人合乘的定制公交外,約租車、順風車、專車等均屬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個性化運輸服務,而非集約化運輸服務。”

  他説,專車發展的目的絕不是把盡可能多的私家車動員到道路上,否則將給城市出行帶來災難性後果,尤其是在交通密度已很高的大城市,這一發展其實是給原本已非常緊張的城市道路添堵,最終降低的是所有市民的出行效率,也根本不可能緩解交通擁堵,如何平衡關係到每一位市民路權的落實和保障。

  針對社會上對於將約租車、順風車、專車等納入到計程車範疇以及加強相應管理的爭議,楊濤表示,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沒有規則的“自由”一定是沒有前途和出路的假自由。《意見》和《辦法》所作出的這些規範性規定和要求是出於對廣大乘客及服務者各自利益、生命安全的依法保護與保障,是為了保證運輸服務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是完全必要的。

  ■新聞背景

  專家北大“激論”專車

  10月15日晚,由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主辦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的政策研討會在北大舉行。交通部運輸服務司計程車管理處處長王秀春、上海規劃城市研究員徐康明等多位參與起草《徵求意見稿》的交通部專家、官員參與了會議討論。這次會議討論得“火花四濺”。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聯席主任薛兆豐:徵求意見稿是為專車“訂做”的六大撒手锏:首先是報備;其次是強制轉變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第三個撒手锏是允許政府對專車數量管制;第四個撒手锏是允許政府價格管制;第五是強加一個勞動關係,非要簽勞動合同。第六是“在任何經營地不得佔有市場支配地位”鎖定平臺發展空間。專車新規不像是一個網際網路+的方案,而是一個“網際網路殺”的方案。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吳一興:有幾個説法我不贊同。第一個説法是專車是計程車的補充,它是一個城市出行方式的組成部分;第二是專車是質優價高的代表,它是犧牲了乘客安全利益下獲取的;第三是專車僅僅是“網際網路+”形勢下的計程車,因為它可以有很多定制化的需求。

  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顧大松:沒有網約車的出現,就沒有今天計程車深化改革的濃厚氛圍的形成。所以像滴滴把計程車出行的網路預約和預約車整合在一起,我認為這是聯動的發展,這是比較好的。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計程車管理處處長王秀春:有很多方面需要我們來做進一步的探討。比如説真正體現共用的順風車、拼車,我們在辦法中目前沒有詳細的規定。目前出臺規定覺得相當不成熟,也沒有可借鑒的經驗,如何來分辨,如何來監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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