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回應“專車新規”:給兼職司機車輛留出發展空間
- 發佈時間:2015-10-19 20:50:00 來源:法制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發佈《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記者獲悉,滴滴出行作為國內大型專車平臺,日前已向交通運輸部正式提交了修改建議。滴滴公司建議,應給兼職司機和車輛留出發展空間,為地方探索網約專車發展和管理留空間,同時建議以“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專車”的方式管理網約專車。
“建議給兼職司機和車輛留出發展空間”滴滴在向交通部提交的修改意見中這樣寫道。
滴滴稱,在其平臺上75%的司機每天接單數不超過4單,屬兼職性質,作為社會化力量補充,有效滿足了城市交通的峰谷落差,幫助解決了打車難問題。如果要求網約專車車輛變更為營運性質、兼職司機需考計程車從業資格證,可能使大部分兼職司機和車輛退出,讓百姓重新面臨打車難的問題。滴滴期待文件修改能夠順應和推動中國共用經濟發展的大潮。
15日,在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召開的政策研討會上,不少與會專家提出“中央搭框地方試點”的建議,希望鼓勵各地結合自身實際探索地方管理模式。滴滴公司在向交通部提交的修改意見中,也明確提出“建議為地方探索網約專車發展和管理留空間”這一條。
滴滴公司認為由於城市交通的複雜性,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鼓勵和允許各地結合實際,在車輛性質、平臺、人員和車輛管理等方面,因地制宜,發揮先行先試的靈活性,做差別化探索和各種有益嘗試。例如,上海規定在規範的前提下,網約車輛無須變更為營運性質,尋找了一條專車服務開放化、規範化、制度化的可行路徑,受到各方面好評,值得借鑒和參考。
而據記者了解,在10月8日,滴滴才剛剛成為第一家獲得上海市交通委頒發“網路約租車平臺經營資格許可”的專車平臺。
同時,滴滴認為,徵求意見稿提出要為人員、車輛發放牌照,允許各地對專車採取數量和價格管控,並在全國各地申請行政許可,沿用了過去管理傳統計程車行業的辦法,將大大增加企業的行政成本,影響企業活力和市場競爭。
因此,滴滴公司建議相關部門將管理人員和車輛的權力下放給網約專車平臺,共同制定準入門檻和監管標準,發揮市場配置資源能力,放開專車數量和價格控制,以滿足群眾多樣化、差異性的出行需求;以“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專車”的方式管理網約專車。
此前,對於該意見稿,滴滴新聞發言人陶然曾引用“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這句古詩詞進行回應,他表示網約車管理辦法目前還在徵求意見期間,滴滴對此表示關注,也會繼續和相關主管部門溝通和反饋。 (見習記者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