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運營商將徹底告別"批零倒挂"
- 發佈時間:2015-10-19 13:2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通信世界網消息(CWW) 日前,筆者從消息人士處獲悉: 中國聯通 即將向其合作虛擬運營商開放模組套餐轉售,並且將會在現有主流套餐零售價上給予虛擬運營商轉售折扣,使合作虛擬運營商徹底告別“批零倒挂”。
眾所週知,目前中國聯通在轉售模式上採取的資源池形式,而 中國電信 前期採取的模組套餐轉售,中國移動開展轉售業務時間稍晚,但其將電信與聯通兩種轉售模式同時採納,一定意義上有很大成效。
那麼,中國聯通開放模組套餐模式後為什麼就能號稱讓虛擬運營商告別“批零倒挂”問題呢?這要從三個方面來進行解釋。第一,中國聯通移動轉售用戶佔據了國內170用戶八成以上,甚至接近九成。這樣就基本造就了國內大多數消費群體、社會輿論等認為聯通提供的資源池模式就是基礎運營商轉售模式。眾所週知,資源池模式下中國聯通提供給虛擬運營商的批發價確實高於其零售價,但由於此種模式相對靈活,在國際主流轉售模式上同樣存在。因此,才使得輿論一直熱炒批零倒挂。
與資源池轉售形成鮮明對比的便是模組套餐轉售,模組轉售給予了虛擬運營商更加理想的轉售折扣。一般從基礎運營商基準價格中給予一定折扣,但理論上而言虛擬運營商拿到的批發價格是會低於零售價的,這樣也就不存在批零倒挂的問題,使得虛擬運營商有一定的盈利空間。既然如此,為何中國電信目前最早提供的模組套餐轉售上仍存在批零倒挂問題呢?這就需要第二個解釋。
第二,筆者從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産業與規劃所電信行業研究部主任許立東處獲悉:目前轉售企業與基礎運營商簽訂的商務協議中的批發價格為初次價格,基礎運營商測算的依據是2013年的數據。換言之,中國電信提供的模組套餐價格是參照的2013年數據,當時還是主流3G套餐。
時至今日,中國電信已經在為消費者提供4G套餐,但由於在轉售方面存在4G聯調等多重程式,使得合作虛擬運營商儘管拿到的為模組轉售價格,但仍舊為2013年時的3G主流批發價,所以基礎運營商與虛擬運營商在4G商用前期存在一個運營時間差,這也導致了虛擬運營商在試點期模組轉售方式下也同樣存在批零倒挂問題。
第三,基礎電信市場開放已是大勢所趨,不僅僅對民資是機遇,對基礎運營商也提供了新的發展手段。許立東表示:“從歐美等發展移動虛擬運營業務較早的國家看,轉售批發業務發展較好的基礎運營商,合作MVNO用戶大約能佔到網路用戶的12-15%。我們國家的基礎運營商,尤其是弱勢運營商,目前轉售批發戰略比較清晰,接下來在戰術層面需要考慮的事情還有很多,例如批發價如何聯動調整,需要加以研究、明確和落實。”
因此,中國聯通此次開放模組套餐轉售意味著繼續加大同虛擬運營商合作力度,同時借力提高營運結算收入。許立東認為:“模組套餐轉售模式下虛擬運營商可以有一個很高的ARPU值保障,先前基礎運營商給予代理商的折扣力度同樣會適用於虛擬運營商,這樣一來,基礎運營商就會有一個新增穩定盈利點。而資源池模式下,消費者是無法保證有很高ARPU值,這樣就會使得基礎運營商從虛擬運營商方面拿到的利潤明顯過低。”
除此之外,虛擬運營商每發展一名用戶就同樣為其合作基礎運營商發展一名用戶。對於國內處於弱勢地位的基礎運營商而言,大力扶植虛擬運營商發展用戶便是變相幫助自身發展用戶。儘管會對合作虛擬運營商有一定讓利,但其用戶規模、總體營收等方面還是會出現一個很大的增長。
因此,許立東認為:“社會輿論應當正確認識行動通訊轉售業務批發價爭議,行動通訊轉售業務批發價永遠是個焦點問題,不僅僅現在是,將來還是,轉售企業和基礎運營商之間存在爭議是個正常現象。雙方的結算,對一方意味著收入,對另一方就意味著成本,因此,理論上講很難令雙方都絕對滿意,只能是去爭取一個相對滿意的狀態。”
對基礎運營商零售價的認識和界定,是分歧的焦點問題。資源池轉售模式下,批發價參照的標準是基礎運營商各項業務的平均零售價?還是基礎運營商主流套餐的價格水準?甚至是基礎運營商個別資費行銷案的價格水準?基礎運營商不同地域差異以及促銷怎麼考慮?
許立東表示:“這個要消除雙方分歧,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根源是雙方立場不同。只有從中立的立場出發,參照國際經驗,才可能找到一個相對滿意的答案。按照國際經驗,資源池轉售模式下,各項業務的批發價應參照同樣銷售場景下基礎運營商各項業務的平均零售價來制定,而模組套餐轉售模式下應以基礎運營商套餐比較來做參照。”
“批零倒挂的問題,是在資源池轉售模式下才有,套餐轉售模式下基本沒有這個問題。如果基礎運營商把主流套餐轉售並給予一定折扣,是不存在批零倒挂問題的。因此,所謂批零倒挂問題,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許立東補充説。
目前行動通訊轉售業務剛剛起步,轉售企業應將經營重點更多放在業務創新上,不用過於糾結于批發價問題。批發價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解決起來總要有一個過程。從長期發展來看,基礎運營商肯定會給予轉售企業一定的盈利空間,基礎運營商也在主動的研究批發價和零售價的聯動調整機制,但是基礎運營商內部達成統一意見也需要一個協調過程。
轉售企業也需要正確認識批發價問題。即使各項業務的批發價都調整到低於零售價,是否每個轉售企業都能發展起來?恐怕也不儘然。一定的批零差價的空間,是保障轉售業務順利發展的一個必要條件,但非充分條件。許立東表示:“如果沒有創新型的商業模式,轉售企業照樣舉步維艱。因此,創新不能止步,轉售企業的經營團隊不能糾結于批發價問題而觀望和等待。此外,轉售企業的談判地位與業務規模是密切相關的,破局之路本身就需要轉售企業奮發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