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票遺失非要重新購票嗎
- 發佈時間:2015-10-19 10:29:17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暑假赴雲南山區支教的浙江女大學生陳繪衣從杭州東站前往昆明,因為登車時不慎遺失火車票,儘管出示了購票短信、手機拍攝的紙質車票照片和二代身份證,但仍被當次列車長要求重新購全價車票,並且到達昆明後,陳繪衣試圖退票也遭到了鐵路管理部門的拒絕。陳繪衣不滿,就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則新聞立即引發了網路熱議,而昆明鐵路局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鐵路部門是依照《合同法》第294條規定和鐵路相關規定執行的,並無不合理。
此外,鐵路部門在回應“中國之聲”記者採訪時表示,鐵路部門推出丟失車票挂失補辦措施,旅客先辦理補票、進站乘車,核實丟失車票使用情況後,到站再退回補票款。
首先,要求遺失車票的乘客重新購票根本沒有必要。在網際網路時代,資訊的傳播十分便捷,乘車人和鐵路管理部門已經能夠十分方便地共用同一資訊。即使乘車人車票遺失,也不會影響其購票行為的可證性,通過查閱手機短信、郵箱郵件完全能夠證明乘車人是否購票。以乘飛機為例,多年前就不需要通過機票來辦理登機手續了,只需要出示身份證明便可。為什麼坐火車就不能實現這一點呢?
況且,就本次事件事來説,乘車人是在已經進站之後的情況下發生車票遺失的,也就是説,進站已經驗過一次票了,只是出站時還有一次驗票而已。車站管理部門完全可以在乘車人出站時查閱有關資訊後讓其出站,乘車人最多也只支付部分手續費便可,何以要重新購買火車票?
本人就有過與陳繪衣同學相似的經歷。有一次從三亞坐火車到海口東站,在出站的時候發現車票找不到了,於是向車站管理人員説明情況,並且出示了網上購票後12306發來的購票資訊,可是車站管理人員堅持讓我重新購票。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其次,無論是我還是我觀察到的其他遺失車票的人,到站後車站管理部門也從未告知可以退回補票款,這種情況在現實中估計很少發生,因為被要求重新購票的乘客根本不知道有此一説。
鐵路管理的改革一直落後於時代,與民航相比差距明顯。人們不禁要問,鐵路管理的改革為什麼這麼難?乘坐火車的,大多是外地務工人員和中低收入者。他們許多人一年中難得回家,回家過年往往手提肩扛,忙上忙下,車票遺失時有發生,而以上的管理規定帶給那些遺失車票者造成的經濟負擔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呼籲鐵路管理部門加快改革,優化管理規則,為乘客著想,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帶來的便利,提高管理效率,讓服務更加精細化和人性化,造福于千千萬萬的普通百姓,而不是無視百姓的利益和時代的要求,固步自封或者蝸行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