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接收50名實習生 實習生制度將在全國推廣
- 發佈時間:2015-10-18 08:01: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50名在校大學生成為最高法院首批實習生,下週一正式開始為期半年的實習,他們將有機會參與案件審理,擔任實習法官助理或實習書記員。與此同時,10名高校教師也入選成為最高法院首批法律研修學者。昨日在座談會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説,建立法律研修學者、法律實習生制度的出發點,是讓理論更好地聯繫實際,致力於建設法治中國。法律研修學者和法律實習生制度,是雙向合作交流新的嘗試。
推薦人選須達品學兼優標準
“最高法院將為學生搭建平臺,增加閱歷,這段經歷對大家來講非常寶貴”,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歡迎50名在校大學生的到來。下週一,他們將成為最高法院首批實習生,開始為期半年的實習。
早在8月26日,最高法院發佈公告,擬接收10名法律研修學者、30名法律實習生。周強在座談會上透露,報名的人員非常踴躍,因為優秀的學生比較多,法律實習生名額增至50名。名單顯示,入選的50名法律實習生來自32所院校,碩士研究生最多共39人,本科生6人,博士研究生5人。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人説,最高法院將採取由法律院校統一推薦方式,要求推薦人選必須符合品學兼優的標準,一般應為在校碩士或博士研究生。
業務庭庭長等任實習生導師
最高法院此前發佈《法律實習生制度》,實習採取導師制,實習生將任實習法官助理或實習書記員,在導師指導下參與案件審理、案件記錄,起草法律文書等審判輔助工作,或參加專題調研,實習內容主要包括人民司法傳統教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刑事、民事、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審判業務實踐。
南都記者了解到,昨日下午實習生與自己導師見了面,這些導師都是業務庭庭長、審判長或相關處室負責人,將一對一帶他們實習。身為導師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審判長李劍説,此前也有在校大學生到最高法院實習,但一般是臨時性各取所需,法院有需要或法學院有任務時相互直接聯繫,這次將實習生納入統一管理,意味著這項舉措今後將制度化、正規化、常態化。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人説,法律實習生制度將在全國範圍逐步推廣,有條件的人民法院要根據要求接收法律實習生參與實習活動,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由所在法院組織人事部門負責。
首批研修者參與10個研究項目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等高校的10名教師入選最高法院首批法律研修者,他們將在最高法院進行為期1年的研修,累計集中研習時間不少於60天。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敲定研修者名單,經過本人申報、專業評審、集體討論研究等環節,原則是側重考慮項目匹配度、學術帶頭人優先。
研修人員可不固定崗位,通過負責項目課題的形式開展工作,根據研究工作需要,研修學者可以出席或列席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會議,參加有關重點工作、重要司法解釋等調研論證,對審判工作提供專家意見等。
最高法院將給予重點課題一定經費資助,並提供辦公室、住宿、就餐等便利,研修人員則需提交研究成果,最高法院將組織專家評審組進行評估,獎勵優秀研究成果。據介紹,首批研修者共參與10個研究項目,包括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自貿區司法保障問題研究、司法救助制度研究、少年司法體制改革研究等。
參加研修、實習人員被要求嚴格遵守人民法院審判、廉政、保密等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並需簽訂《工作協議》。
聲音
要積極探索創新法治人才跨部門培養機制,法律研修、實習制度豐富了人民法院與法律院校合作交流的內容和形式,拓寬了法治人才培養途徑,對於強化法學理論與司法實踐的融合,加強建設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起到積極促進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昨日對走進最高法院大門的法律研修學者、實習生提出希望,希望研修學者為審判工作、司法改革提供智力支援,實習生學有所得、學有所獲、學用相長。
他們説
學生張潔瑩:
了解改革大背景下法院功能作用
上海交通大學的張潔瑩是出生於1990年的上海女孩,目前是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博士一年級學生。張潔瑩介紹,因為所學專業關係,她經常上最高法院官網瀏覽,第一時間看到接收實習生的消息,立即下載申請表,填寫後通過學院報名,沒想到真的入選了。結合自己的專業,她申請到行政庭實習,如願拿到寫有“行政庭”的實習證。
張潔瑩説,此次招納實習生方式更公開透明,她此前在基層法院實習過,覺得到最高法院實習會很不同,“宏觀層面內容接觸的會更多”。半年實習期間,她希望了解當前改革大背景下法院得功能、作用,觀察法院具體如何運作,與國外相對比來看中國司法制度的特色。
教授宗顯忠:
把實踐環節植入知識的生産傳播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宗顯忠是首批到最高法院研修的10名教師之一,他帶來的研修項目是完善審判體制與機制研究。
他表示,儘管學者也可以因研究所需,與最高法院聯繫獲取相關資訊,但到最高法院正式研修,途徑會更寬,管理模式也不同,將有更多機會接觸調研和決策、政策論證的過程,這是他最為看重的。學者往往從書齋到講堂,缺少實踐環節,討論問題也是空對空,缺少對知識的檢驗和批判過程,最高法院的這一舉措是突破性的,通過把實踐環節植入知識的生産和傳播過程,改造法學研究和教育,讓學生、學者在知識生産、傳播中更多面對實踐,有了共同的檢驗機制。因此,這不單純是法院內部的人才培養機制,更多是對中國法學教育的影響。
“法律是一個實踐性學科,法學理論應該接受實踐檢驗,必須能解決問題,否則身為教師,用空問題、空理論去給年輕人充實頭腦,是不負責任的”,宗顯忠提到,自己研究的課題正好趕上司法改革,特別是法院改革的前沿,能通過研修接觸到各方面案例,檢驗自己積累的理論模型與構想。
法官李劍:
可以了解年輕法學生的所思所想
此次擔任實習生導師的都是資深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審判長李劍説,雖然身為導師,但實習過程並非單向傳授,而是雙向,自己15年前從學校法學院畢業,工作時間長了,對實踐的東西較熟,也存在一定局限性,從這批90後大學生身上能了解當前年輕法學院學生的所學所思所想,了解當前法學教育,從一個側面豐富對社情民意的了解,“他們的想法可能對我有新啟發,包括他們對網際網路、新媒體的運用,對司法改革的看法等”。
在李劍看來,大學生面臨學、用的問題,書本上的法律與實踐中的法律有哪些差異,怎麼對接,如何讓書本上的法條變成活的法條,這些需要親身實踐,旁聽庭審,旁聽合議庭討論,包括不同法官的爭執,與當事人溝通等環節,非常鍛鍊人。根據實習生不同學歷、專業背景等情況,導師會安排不同任務,總體上是因材施教。 采寫:南都記者 商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