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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貨車夜闖禁行狂奔高架橋

  • 發佈時間:2015-10-14 02:34:29  來源:鄭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接一版)

  警方處理

  豫AR8689司機違法將被處理

  豫AR8689等4輛重型貨車違規闖禁行進入三環快速二層的行為,引來鄭州交警支隊高架機動隊關注,警方稱將對該車車主進行警告處理。

  晚7時許,鄭州交警支隊高架機動隊隊長周星華表示,豫AR8689為解放牌大型汽車,車主李某為二七區侯寨鄉下李河村人。

  交巡警三大隊一名民警表示,三環立交橋設計承重一般在55噸左右,不少重型貨車核載40噸,加上車輛本身重量,達到65噸。司機駕駛大貨車上橋不但違反交通法規,還對橋體安全造成威脅。

  記者夜探

  超載水泥貨車駛上西三環高架

  晚7時20分許,鄭州全媒體記者對三環快速路存在的大貨車等車輛違法闖禁行的情況進行調查,發現西三環上3輛滿載水泥的貨車間隔不遠悠然前行。

  在西三環與長江路交叉口區域的二層橋面上,記者先是看到一輛豫A7938M的藍色貨車。該車運載的袋裝水泥超出車鬥約1.5米,既未進行捆綁固定,也未使用篷布覆蓋。一輛同樣滿載袋裝水泥的豫AL311N的藍色貨車,同樣在橋面上向南行駛。

  兩車由西三環快速路轉入南三環快速路後,一路向東繼續在高架橋橋面上行駛,身邊則有多輛貨車快速超越前行。

  晚10時15分許,市民張先生將拍攝到的號牌為豫EG8886的貨車由西三環中原路口駛下的圖片發來,希望通過媒體呼籲相關部門加大查處力度。

  南三環:闖禁行車輛比西三環還多

  南三環快速路上行駛的闖禁行車輛明顯多於西三環,從大學路向東的橋面上幾乎隔不了一分鐘即有一輛或多輛貨車快速駛過。

  在南三環連雲路由西向東的橋面上,記者跟上一輛號牌為豫AR8187的貨車。通過未完全覆蓋的車頂,記者可以看到冒尖的石子隨著車行不斷從車尾撒出。

  晚8時許,記者剛剛進入南三環與連雲路由東向西的橋面,一輛豫AK8156號牌的罐車從身邊的上橋匝道口駛上橋面,緊隨其後的一輛豫AN8877號牌的紅色貨車進入二層立刻加速向西行駛。

  除了大貨車,記者還看到一輛豫R51811的客運大巴,由連雲路上橋匝道口駛上南三環快速路二層橋面。大型車輛的闖禁行行為隨著時間變晚也越發多了。

  快速路上橋口的限高桿淪為擺設

  由於大貨車頻頻上高架,闖禁行,三環高架上的限高桿屢屢被撞毀。國慶節前,鄭州市環城快速公路管理處表示,三環快速路上安裝的限高桿仍在聯調聯試,過去8天已遭到超高車輛11次撞擊。國慶期間要把限高桿陸續降至3米位置,以確保三環快速路橋體安全。本報9月29日曾對此進行報道。

  “從東風南路上的隴海高架,一路上看到七八輛大貨車在高架橋上飛奔,非常危險。”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闖禁行大貨車趁著夜深車少的時候,不但在三環快速路上出沒,也在隴海高架上來往不斷。

  他認為,快速路二層上大型車輛闖禁行行為屢禁不止,這與相關部門“懶政”有關,向市民承諾的限高措施遲遲不能到位,助長了違法車主的闖禁行行為,也危害到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

  “連雲路區域設置的限高桿被撞斷多次,上月被撞斷後現在乾脆沒有限高了。”他説,市內多條快速路的上橋口均已設置安裝限高桿,但限高桿限高3米卻架在4.5米的高度,來去自由的大型車輛讓市民們側目而視,而限高也淪為空談。

  市民疑問

  警方全天查為何管不住闖禁行

  屢禁不止的闖禁行行為,讓成立不足倆月的鄭州交警支隊高架機動隊感覺壓力頗大,而其向社會承諾的變隨機查為“24小時全天查”,更是讓市民們充滿期待。

  “24小時全天查,怎麼管不住闖禁行上高架?大貨車超速超載出事就是大事,再不嚴管橋面出問題誰負責?”南三環橄欖城業主李先生表示,近期頻繁發生的闖禁行行為,讓他對“24小時全天查”的效果産生了懷疑。

  警方解答

  一個多月已處罰六七千起

  對於市民的期待和質疑,高架機動隊一負責人稱南三環線比較長,出口入口比較多,將和轄區大隊做好對接,加大對南三環的治理力度,對查到的車輛也將從嚴處罰。

  “一個多月處罰的闖禁行車輛已有六七千起,基本上司機白天和高峰時段已經不敢上高架橋。”該負責人説,通過一段時間的治理,隴海高架、中州大道、北三環快速路、京廣快速路的治理已見成效。

  他承認西三環和南三環仍存在治理難點,這是因為兩路路多於橋,司機容易和民警捉迷藏。而其他部門設置的限高桿遲遲未能發揮作用,也讓民警的查處努力受到影響。

  他表示,此次接到媒體關於網友舉報的闖禁行資訊,已經派出一組警力到西三環與南三環交會處,民警將處罰的渣土車和貨車圖片及時反饋到了隊裏,而向社會承諾的“24小時全天查”也將堅持下去。

  律師説法

  “瘋狂大貨車”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介紹,從法律上講,大貨車司機超載、超速和闖禁行上高架橋等行為,滿足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條件。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後果特別嚴重,會造成不特定的人和財産損失,因此刑法處罰較為嚴厲。

  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過失型犯罪,交通肇事是主觀過於自信,疏忽大意,造成的交通危害。而危害交通公共安全罪是由於主觀處於放任狀態,造成不良後果。這兩項罪在量刑上有所不同,交通肇事罪最多可判7年有期徒刑,而從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甚至死刑都被納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標準中。我國其他省市就有司機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無期徒刑的案例。

  付建建議交警部門可在高架橋上安裝限高桿的同時,也可在高架橋的每個上橋口安裝高清攝像頭,對違法上橋車輛進行抓拍。

  鄭州全媒體記者

  徵尋車輛違規上高架線索

  車輛違規上高架橋,不僅給其他車輛帶來危險,對自己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即日起,鄭州報業集團旗下的《鄭州日報》、《鄭州晚報》、中原網聯合鄭州人民廣播電臺、鄭州電視臺的鄭州全媒體記者,共同尋找哪些車輛、哪些時段最易上高架橋,尤其是大貨車上高架橋。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如您有線索,都可撥打鄭州晚報新聞熱線96678,讓我們共同監督,打造平安行車路。

  ■相關連結

  鄭州哪些車不能上高架?

  2014年1月實施的《鄭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城市快速路範圍內的所有立交橋、高架道路和下穿隧道,晝夜禁止5類車輛通行:

  1. 各類貨車。

  2. 三輪汽車、拖拉機、牽引車、專項作業車、全挂車、半挂車、壓路機、輪式專用機械車、履帶車、大型客車、懸挂試車號牌或教練車號牌的機動車。

  3. 尾氣排放超標和裝載物滴漏、散落、飛揚等污染快速路環境的車輛。

  4. 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車輛。

  5. 其他可能影響快速路結構和通行安全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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