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意徐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等5個園區建設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10-13 17:29:35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徐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錫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子牙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沙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管委會:
按照《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式,徐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錫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子牙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沙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規劃和技術報告已先後通過預審、專家論證。經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徐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錫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子牙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沙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開展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
二、各園區要按照工業生態學原理,結合地區和園區的現狀和特色,針對園區發展的主要問題,進一步明確生態化建設與改造的目標與方向,優化規劃指標,細化生態工業鏈網完善措施,深化區內企業在廢物和能量利用方面的合作,強化項目支撐和措施保障,切實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的産生和排放量。
三、各園區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地區和行業發展及自身實際情況,依據園區建設規劃和《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或《靜脈産業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的要求,認真抓好規劃的實施工作。嚴格落實責任,將規劃中的重點項目逐一分解落實到具體承辦單位和人員,落實實施規劃工作需要的相關資源、建設資金和各項建設條件,組織好建設工作。
四、各園區要及時向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園區建設進展情況和重大問題,每年對生態工業建設績效進行自評價,並於次年5月份前將年度評價報告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
環境保護部
商務部
科技部
2015年9月21日
抄送:徐州市、無錫市、蘇州市、天津市、長沙市人民政府,江蘇省、天津市、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局)、商務廳(委)、科技廳(局)。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5年9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