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
- 發佈時間:2015-09-30 08:31:29 來源:甘肅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蘭州9月29日訊(記者宜秀萍)記者今天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有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甘肅省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將於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明確了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範圍和類型,對經營者實行登記管理,並要求其按照登記品种經營,持有效的健康體檢和培訓考核合格證上崗。
辦法將食品小作坊定義為有固定生産加工場所、從業人員較少、其産品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的食品生産經營者,將食品攤販定義為無固定經營門店、在規定的地點和時間內擺攤設點銷售食品或現場制售食品的經營者。
辦法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衛生行政部門將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生産經營的食品納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範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監管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生産經營活動,民族事務管理部門負責清真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生産經營的審查、審批和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攤販經營場所的監督管理工作。
辦法規定,對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實行登記管理,縣級食藥監部門負責本轄區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登記工作。《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登記證》有效期2年,《食品攤販登記卡》有效期1年,有效期屆滿可到原登記機關辦理延續手續。對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生産經營食品實行品種目錄管理制度,並建立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培訓考核制度;建立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信用檔案,對誠實守信者予以鼓勵,對有不良信用記錄者,增加檢查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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