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支援商業模式創新 推進線上線下互動
- 發佈時間:2015-09-29 14:19:02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辦發〔2015〕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資訊技術加速發展,技術驅動下的商業模式創新層出不窮,線上線下互動成為最具活力的經濟形態之一,成為促進消費的新途徑和商貿流通創新發展的新亮點。大力發展線上線下互動,對推動實體店轉型,促進商業模式創新,增強經濟發展新動力,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有重要意義。為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展和轉型升級,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鼓勵線上線下互動創新
(一)支援商業模式創新。包容和鼓勵商業模式創新,釋放商貿流通市場活力。支援實體店通過網際網路展示、銷售商品和服務,提升線下體驗、配送和售後等服務,加強線上線下互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不斷優化消費路徑、打破場景限制、提高服務水準。鼓勵實體店通過網際網路與消費者建立全渠道、全天候互動,增強體驗功能,發展體驗消費。鼓勵消費者通過網際網路建立直接聯繫,開展合作消費,提高閒置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鼓勵實體商貿流通企業通過網際網路強化各行業內、行業間分工合作,提升社會化協作水準。(商務部、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二)鼓勵技術應用創新。加快移動網際網路、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北斗導航、地理位置服務、生物識別等現代資訊技術在認證、交易、支付、物流等商務環節的應用推廣。鼓勵建設商務公共服務雲平臺,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商業基礎技術應用服務。鼓勵開展商品流通全流程追溯和查詢服務。支援大數據技術在商務領域深入應用,利用商務大數據開展事中事後監管和服務方式創新。支援商業網路資訊系統提高安全防範技術水準,將用戶個人資訊保護納入網路安全防護體系。(商務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三)促進産品服務創新。鼓勵企業利用網際網路逆向整合各類生産要素資源,按照消費需求打造個性化産品。深度開發線上線下互動的可穿戴、智慧化商品市場。鼓勵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與製造企業合作,利用電子商務優化供應鏈和服務鏈體系,發展基於網際網路的裝備遠端監控、運作維護、技術支援等服務市場。支援發展面向企業和創業者的平臺開發、網店建設、代運營、網路推廣、資訊處理、數據分析、信用認證、管理諮詢、線上培訓等第三方服務,為線上線下互動創新發展提供專業化的支撐保障。鼓勵企業通過虛擬社區等多種途徑獲取、轉化和培育穩定的客戶群體。(商務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網信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二、激發實體商業發展活力
(四)推進零售業改革發展。鼓勵零售企業轉變經營方式,支援受線上模式衝擊的實體店調整重組,提高自營商品比例,加大自主品牌、定制化商品比重,深入發展連鎖經營。鼓勵零售企業利用網際網路技術推進實體店舖數字化改造,增強店面場景化、立體化、智慧化展示功能,開展全渠道行銷。鼓勵大型實體店不斷豐富消費體驗,向智慧化、多樣化商業服務綜合體轉型,增加餐飲、休閒、娛樂、文化等設施,由商品銷售為主轉向“商品+服務”並重。鼓勵中小實體店發揮靠近消費者優勢,完善便利服務體系,增加快餐、繳費、網訂店取、社區配送等附加便民服務功能。鼓勵網際網路企業加強與實體店合作,推動線上交流互動、引客聚客、精準行銷等優勢和線下真實體驗、品牌信譽、物流配送等優勢相融合,促進組織管理扁平化、設施設備智慧化、商業主體線上化、商業客體數據化和服務作業標準化。(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支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接電子商務平臺,有效銜接産需資訊,推動農産品線上行銷與線下流通融合發展。鼓勵農業生産資料經銷企業發展電子商務,促進農業生産資料網路行銷。(農業部、發展改革委)支援零售企業線上線下結合,開拓國際市場,發展跨境網路零售。(商務部)
(五)加快批發業轉型升級。鼓勵傳統商品交易市場利用網際網路做強交易撮合、商品集散、價格發現和資訊交互等傳統功能,增強物流配送、品質標準、金融服務、研發設計、展覽展示、諮詢服務等新型功能。鼓勵傳統批發企業應用網際網路技術建設供應鏈協同平臺,向生産、零售環節延伸,實現由商品批發向供應鏈管理服務的轉變。支援發展品牌聯盟或建設品牌聯合採購平臺,集聚品牌資源,降低採購成本。深化電子商務應用,引導商品交易市場向電子商務園區、物流園區轉型。以電子商務和現代物流為核心,推動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流通效率。鼓勵線上行業資訊服務平臺向綜合交易服務平臺轉型,圍繞客戶需求組織線下展示會、洽談會、交易會,為行業發展提供全方位垂直縱深服務。(商務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
(六)轉變物流業發展方式。運用網際網路技術大力推進物流標準化,重點推進快遞包裹、托盤、技術介面、運輸車輛標準化,推進資訊共用和互聯互通,促進多式聯運發展。大力發展智慧物流,運用北斗導航、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構建智慧化物流通道網路,建設智慧化倉儲體系、配送系統。發揮網際網路平臺實時、高效、精準的優勢,對線下運輸車輛、倉儲等資源進行合理調配、整合利用,提高物流資源使用效率,實現運輸工具和貨物的實時跟蹤和線上化、可視化管理,鼓勵依託網際網路平臺的“無車承運人”發展。推廣城市共同配送模式,支援物流綜合資訊服務平臺建設。鼓勵企業在出口重點國家建設海外倉,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交通運輸部、郵政局、國家標準委)
(七)推進生活服務業便利化。大力推動吃住行及旅遊、娛樂等生活服務業線上化,促進線上交易和線下服務相結合,提供個性化、便利化服務。鼓勵餐飲企業發展線上訂餐、團購、外賣配送等服務。支援住宿企業開展線上訂房服務。鼓勵交通客運企業、旅遊景點及文化演藝單位開展線上訂票、線上訂座、門票配送等服務。支援家政、洗染、維修、美發等行業開展網上預約、到府服務等業務。鼓勵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匯聚線下實體的閒置資源,發展民宿、代購、合乘出行等合作消費服務。(商務部、旅遊局、文化部、交通運輸部)
(八)加快商務服務業創新發展。鼓勵展覽企業建設網上展示交易平臺,鼓勵線上企業服務實體展會,打造常態化交流對接平臺,提高會展服務智慧化、精細化水準。支援舉辦中國國際電子商務博覽會,發現創新、引導創新、推廣創新。提升商務諮詢服務網路化水準。(商務部)提升智慧財産權維權服務水準。(智慧財産權局)積極探索基於網際網路的新型服務貿易發展方式,培育服務新業態,推動服務貿易便利化,提升商務服務業國際化水準。(商務部)
三、健全現代市場體系
(九)推進城市商業智慧化。深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城市探索構建線上線下互動的體驗式智慧商圈,支援商圈無線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智慧交通引導、客流疏導、資訊推送、移動支付、消費互動、物流配送等功能,健全商圈消費體驗評價、資訊安全保護、商家誠信積累和消費者權益保障體系。實施特色商業街區示範建設工程,鼓勵各地基於網際網路技術培育一批具有産業特色、經營特色、文化特色的多功能、多業態商業街區。(商務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十)推進農村市場現代化。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推動電子商務企業開拓農村市場,構建農産品進城、工業品下鄉的雙向流通體系。(商務部、財政部)引導電子商務企業與農村郵政、快遞、供銷、“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交通運輸等既有網路和優勢資源對接合作,對農村傳統商業網點升級改造,健全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服務網路。加快全國農産品商務資訊服務公共平臺建設。(商務部、交通運輸部、郵政局、供銷合作總社、發展改革委)大力發展農産品電子商務,引導特色農産品主産區縣市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設地方特色館。(商務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推進農産品“生産基地+社區直配”示範,帶動訂單農業發展,提高農産品標準化水準。加快資訊進村入戶步伐,加強村級資訊服務站建設,強化線下體驗功能,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電子商務應用能力。(農業部)
(十一)推進國內外市場一體化。鼓勵應用網際網路技術實現國內國外兩個市場無縫對接,推進國內資本、技術、設備、産能與國際資源、需求合理適配,重點圍繞“一帶一路”戰略及開展國際産能和裝備製造合作,構建國內外一體化市場。(商務部、發展改革委、網信辦)深化京津冀、長江經濟帶、“一帶一路”、東北地區和泛珠三角四省區(福建、廣東、廣西、海南)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推進全國一體化通關管理。(海關總署)建立健全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的監管服務體系,提高貿易便利化水準。(商務部、海關總署、財政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
四、完善政策措施
(十二)推進簡政放權。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外,各地方、各部門一律不得增設線上線下互動企業市場準入行政審批事項。根據線上線下互動特點,調整完善市場準入資質條件,加快公共服務領域資源開放和資訊共用。(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分別負責)簡化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推進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註冊等住所登記制度改革,為連鎖企業、網路零售企業和快遞企業提供便利的登記註冊服務。(工商總局)
(十三)創新管理服務。堅持促進發展、規範秩序和保護權益並舉,堅持在發展中逐步規範、在規範中更好發展。注意規範方式,防止措施失當導致新興業態喪失發展環境。創新管理理念、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建立與電子商務發展需要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和服務機制,促進線上線下互動,充分發揮流通在經濟發展中的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開展商務大數據建設和應用,服務監管創新,支援電子商務産品品牌推廣。(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在不改變用地主體、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各類市場主體利用存量房産、土地資源發展線上線下互動業務的,可在5年內保持土地原用途、權利類型不變,5年期滿後確需辦理變更手續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國土資源部)
(十四)加大財稅支援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突出社會資本推動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主體地位。同時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促進電子商務進農村。(財政部、商務部)營造線上線下企業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財政部、稅務總局)線上線下互動發展企業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條件的,可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享受有關稅收優惠。(財政部、科技部、稅務總局)積極推廣網上辦稅服務和電子發票應用。(稅務總局、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
(十五)加大金融支援力度。支援線上線下互動企業引入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資産支援證券,支援不同發展階段和特點的線上線下互動企業上市融資。支援金融機構和網際網路企業依法合規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加快發展網際網路支付、移動支付、跨境支付、股權眾籌融資、供應鏈金融等網際網路金融業務。完善支付服務市場法律制度,建立非銀行支付機構常態化退出機制,促進優勝劣汰和資源整合。健全網際網路金融徵信體系。(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銀監會、證監會)
(十六)規範市場秩序。創建公平競爭的創業創新環境和規範誠信的市場環境,加強智慧財産權和消費者權益保護,防止不正當競爭和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強化經營主體資訊公開披露,推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資訊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建立健全電子商務信用記錄,納入“信用中國”網站和統一的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完善電子商務信用管理和資訊共用機制。切實加強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和事中事後監管,健全部門聯動防範機制,嚴厲打擊網路領域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智慧財産權、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智慧財産權局)
(十七)加強人才培養。鼓勵各類企業、培訓機構、大專院校、行業協會培養綜合掌握商業經營管理和資訊化應用知識的高端緊缺人才。支援有條件的地區建設電子商務人才繼續教育基地,開展實用型電子商務人才培訓。支援開展線上線下互動創新相關培訓,引進高端複合型電子商務人才,為線上線下互動企業創新發展提供服務。(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十八)培育行業組織。支援行業協會組織根據本領域行業特點和發展需求制訂行業服務標準和服務規範,倡導建立良性商業規則,促進行業自律發展。發揮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作用,保障商品和服務品質,監督企業遵守服務承諾,維護消費者、企業及個體創業者的正當權益。(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9月18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