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新增5.3GW光伏建設規模 企業可以提前佈局
- 發佈時間:2015-09-28 00:0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能源局發文決定增加530萬千瓦(5.3GW)的光伏電站建設規模。與今年3月份公佈的截止時間不同,此次增加的光伏電站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並網發電即可。這意味著光伏企業可以提前佈局明年電站項目開發工作。
9月28日,國家能源局發佈《調增部分地區2015年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全國增加光伏電站建設規模530萬千瓦,對比此前能源局下達的2015年全國光伏電站新增建設1780萬千瓦的規模,增加30%。並要求各項目原則上應在今年內開工建設,明年6月30日前建成並網發電。
“政策支援力度再次超過預期。” 江山控股市場部總經理廉銳對騰訊財經評價稱,今年3月能源局制定的2015年新增光伏從全年14GW調整為17.8GW的目標已經超乎市場預期,這次增加三成規模的調增計劃對於業界是個利好。
廉銳解釋稱:“能源局往年都是第二年上半年才下指標,等到省裏發下來半年都過去了,我們基本上半年都在跑指標,這次企業現在就可以提前著手佈局明年上半年的電站項目開發工作。”同時,他表示這也體現了政府大力推動光伏發展的決心。
與以往不同,這次對新增的伏電站也更有針對性。
根據《通知》,此次調增入圍地區共有14家,其中新疆自治區和兵團共獲得100萬千瓦規模,佔比新增規模近五成,河北、內蒙古調增規模其次,均為70萬千瓦。其中其中新疆自治區70萬千瓦、兵團30萬千瓦,皆用於南疆四地州的光伏電站建設;內蒙古70萬千瓦的增加規模中,20萬千瓦指定用於光伏治沙,20萬千瓦用於呼和浩特市通過競爭降低電價項目;安徽增加30萬千瓦,重點支援省內金寨 可再生能源示範縣建設;甘肅增加10萬千瓦用於三個地方光伏電站;青海獲得的40萬千瓦新增規模中,10萬千瓦用於建設國家光伏發電試驗測試基地。
晶科能源副總裁錢晶對騰訊財經表示,這次發文在分配規劃上更加科學嚴謹,調增的光伏電站都註明了用途,“這説明政府仍在大力度支援光伏安裝,光伏無疑是國家為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佔比達到15%目標中最重要的策略。”
與去年14GW新增光伏裝機量僅完成10GW的窘境相比,今年上半年,得益於國家政策層面的推動以及各路資本看好光伏電站項目,光伏産業逆轉而上,企業盈利情況明顯好轉。
根據能源局7月公佈的數據,上半年光伏裝機量7.7GW,相比去上半年的3.3GW有超過1倍的增長。鋻於下半年通常是光伏裝機高峰期,業界普遍認為,全年有望完成17.8GW的目標。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雖然政府和行業都偏好分佈式光伏,但限于政策和資金問題,分佈式光伏裝機量不容樂觀,“分佈式目標定得太高,地面電站定得太低,這麼一增調,大電站彌補一下,就能完成全年整體裝機目標了。”
數據顯示,在上半年7.7GW的新增光伏裝機中,光伏電站669萬千瓦,分佈式光伏僅為104萬千瓦,佔比不到1/7。
與此同時,能源局公佈的另一項數據值得警惕。
今年上半年全國累計光伏發電量190億千瓦時,而棄光電量佔到18億千瓦時,棄電集中在甘肅和新疆地區,兩區棄光率分別高達28%及19%。
棄光電背後則反映出反映了電站發展與電網送出通道之間的嚴重不匹配。一方面深居內陸的大型地面電站當地電力消納能力不足,同時又限于電網建設遲緩、外送並網通道容量有限。而這也是不少涉足地面電站的光伏企業所擔憂的問題。
《通知》稱,電網企業應及時制定配套電網建設方案,協調推進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做好光伏發電項目的電網接入和並網運作服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