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硬手段”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 發佈時間:2015-09-27 07:31:02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應對氣候變化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近日,《經濟日報》記者採訪了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副主任徐華清,他就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和實施步驟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記者:我國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方面有哪些戰略目標?
徐華清:首先,顯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要求,也是我國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方面邁出的第一步。進入新世紀新階段,氣候變化以及能源安全、糧食安全等全球性問題更加突出,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快速增長。面對深刻變化的國內外發展環境,中國政府審時度勢及時將碳排放強度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到“十二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這是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要求和新部署。其次,逐步建立全國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是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新任務,也是我國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方面邁出的實質性一步。低碳發展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基本途徑,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一個主要目標,需要我們在繼續控制人口總量,合理調控經濟增長速度,堅決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嚴格控制産能過剩行業總量擴張的基礎上,“十三五”期間率先在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地區及東部沿海發達地區開展從碳排放強度控制轉向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的試點,逐步建立促進低碳發展的國家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及分解落實機制。第三,在2030年左右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是我國建設現代化國家的新目標,也是我國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方面邁出的戰略性一步。
記者:如何推進“三步走”戰略?
徐華清:面對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及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約束,必須強化國家低碳發展戰略意圖,充分發揮碳排放峰值目標的戰略導向、宣示指導和倒逼機制的作用。一是深刻理解碳排放峰值目標的戰略意義。研究提出我國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標,對於加快生態文明建設、著力推進低碳發展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對於維護國家發展利益,樹立積極負責任大國形象,推動全球治理機制變革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二是必須加快推進低碳發展的頂層設計。低碳發展是一項全新事業,沒有現成的法規和可實施的制度可以借鑒,目前工作中最為突出的問題就是無法可依,並已在不同程度上制約著低碳發展。因此,亟需加強對促進低碳發展的總量控制、排放許可和排放權交易等重大制度的頂層設計,加快“應對氣候變化法”和“低碳發展促進法”等相關法律的研究和立法進程,為力爭在2030年左右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保駕護航。三是必須深化各類低碳試點。低碳試點是一項新生事物,沒有現成可複製的模式和路徑,目前試點工作中比較突出的問題是創新動力不足。因此,亟需加快研究制定關於深化低碳試點的指導意見,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總體指導和協調。
記者:“十三五”時期我國低碳發展的總體思路是怎樣的?
徐華清:一是系統評估“十二五”時期碳強度控制目標完成情況和各項任務措施落實情況,以中央確定的我國203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為依據,科學謀劃“十三五”時期我國低碳發展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以低碳目標引領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並帶動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以構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引領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四大重要産權交易制度建設。二是加快應對氣候變化立法進程,以2030年左右實現碳排放峰值目標為依據,科學把握我國低碳發展的客觀規律,加快建立健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基本制度,以目標“硬約束”、制度“硬手段”和法律“硬保障”,推動形成我國轉方式、調結構的倒逼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