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成功關鍵在於風險管控
- 發佈時間:2015-09-25 11:29:53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PPP是政府通過私人部門參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建設的融資模式,以解決財政資金不足問題。從國際經驗看,由私人參與的項目,管理運營率會高。在澳大利亞,他們不僅利用這種模式搞基礎設施建設,如公路、鐵路、港口、海水凈化等,還利用這種模式建學校、醫院、監獄這樣的公益機構。澳大利亞在運用PPP模式實施大型基礎設施項目方面處於世界領先地位,其經驗受到各國關注。筆者認為,澳大利亞的PPP融資方式有成功的經驗可借鑒,也有問題值得思考。
首先,在PPP融資項目中,私營部門既可以參與建設,又可以負責運營;政府則對建設和服務是否達標進行監管。這是不同的角色分工。在每個PPP項目合約簽訂前,政府部門和私營部門會進行反覆、深入的討論,根據各方從項目中獲得的利益,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應承擔的風險。一般來説,公共部門主要承擔土地風險,私營部門承擔對基礎設施或公益事業領域的建設或經營,政府通過法律對私營部門進行管理和監督,與私營部門確權分利,分擔經營風險,形成雙方共贏的局面。因而正確認識政府在項目主導中的作用與定位,是推動公私合營發展的關鍵所在。以維多利亞州監獄為例,就是由私人投資承接設計、施工並經營的PPP項目,私人投資者完全按照政府要求建造並經營管理監獄,政府只需對私人經營者付費和進行監管即可。維多利亞州政府對其管理有很明確的量化指標,即只要監獄的犯人返回率降低,政府就給予經營者一定的資金獎勵,因為政府認為是監獄的教育讓這些犯人重新做人,改邪歸正,從而確保了社會的安定。
其次,在PPP融資項目中,確保私人投資者在項目建成後有一定的收益是私人參與建設的動力所在。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投資風險較小,只要符合政府要求並投入運營,政府即會向私營部門付費;二是政府讓利給私營部門,使其在參與項目建設中有利可圖。如墨爾本皇家兒童醫院,維多利亞州政府與私人投資者在開始時即談好條件,新醫院建好運作後,將原址的舊醫院交由私人投資者自行改造利用,如建超市或旅館等,所得收入歸私人投資者所有,涉及稅收項目將享受一定的優惠,但最終這塊土地及所有不動産仍歸政府所有。這樣既有利於幫助政府完成公益事業,解決了財政資金不足問題,又可幫助私人部門解決投資盈利問題,實現政府與私人部門的雙贏。澳大利亞合同法從法律上也保證了私人利益的實現,一方違法,另一方可以起訴。若企業違法,將會失去聲譽和今後參與其他項目的機會。
第三,對任何一個PPP融資的項目來講,風險存在於項目設計、建設、運營管理的全過程,由於是公共項目,政府是風險的最後承擔者。因為政府擔任最後放款人角色,因此政府會對每個PPP融資項目進行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及生態效益分析。
這裡有幾個條件必須考慮週全,項目具有一定的價值和規模;技術具有複雜性和新穎性,能夠幫助政府實現一定的風險分散和轉移;項目具有很大的設計和技術創新空間,使項目所有者具有較高的項目實施能力;能夠平衡私營部門的利益和公共部門的需求關係;配套設施及副業經營可使私營部門從中獲益,能充分調動私營部門的積極性。雖然有些項目風險轉移到了私人部門,但當項目無法獲得足夠資金時,政府會通過提供擔保進行融資等形式幫助私人部門渡過難關。因此政府對項目、對風險預期一定要有精準掌控。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都需充分了解項目風險,並在項目伊始就可預見未來風險並提出解決方案,政府管理部門亦要不斷提高項目風險透明度,確保合作各方對風險的充分認知,從而推動項目順利實施。一個重要的理念是合理分擔風險十分必要。這要遵循這樣的原則,將風險分配給最有能力承擔且能産生最大項目效益的一方,因為它也最能控制該風險。在不同的PPP項目中,由於項目限制和範圍不同,風險分擔情況會有所不同,所以對於PPP的風險分擔並不是絕對的,而是針對不同項目並結合各種因素綜合衡量。管理項目建設和運營中的風險管控成本較高,需要政府與私人部門保持充分的溝通,包括解決問題機制安排。如政府會定期發佈PPP融資項目清單,未來項目規劃等,好讓投資者明細項目的連續性,是投資者對未來的投資有準確的預判。若政府對項目判斷失誤,項目失敗,選民也會在選舉中用投票來表達意見。
澳大利亞在開展PPP項目時,政府往往習慣對項目開發採取過多指導性的干預措施,不利於促進項目發展。最典型的是墨爾本的一段高速公路,修完沒有車子去,因為收費過高,閒置在那兒了。政府應更多考慮項目發展需求和週期,目標應是吸引更多私營或商業性質企業投資、創新,以幫助政府管理資産和保證項目交付品質。對於投資量大、運營期週期較長的項目,如30年以上,隨著基礎設施老化,私營部門運營困難也在逐步加大,此對公共部門履行監管職能就提出了更高要求。這就需要在項目運作過程中完善一些具體問題,如風險轉換、議價的透明度,政府部門對於私營部門承擔的風險如何補償或補償多少。此外,澳大利亞政府對自身承擔的成本關注度過大,導致競標人在競標時不落實資金承諾,反而會給政府帶來資金不足的風險。政府在開展PPP融資首先關注的應是風險問題,其次才是項目績效問題。另外操作應便捷,防止動蕩時期帶給企業更多的不確定性等等,這些都應是我們在開展PPP融資模式中應該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