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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扶老人女生申請復核 警方稱事故認定有證據

  • 發佈時間:2015-09-24 06:54: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安徽淮南女大學生扶老人事件在等到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後,並沒有畫上句號。9月23日,女大學生小袁向安徽省淮南市交通管理局提交了復核申請。工作人員對小袁表示會按照工作程式處理此事,並在5個工作日之內作出答覆。

  疑問:認定書未寫明核心證據

  21日,交警田家庵二大隊向雙方當事人下達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據了解,小袁和桂老太收到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以下簡稱《事故認定書》)都未詳細説明事故認定的核心證據。只寫道:“根據淮南市公安局龍泉派出所調查取得的事實和我大隊現場勘查情況,作出認定。”認定結果是:小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條和第38條法規,沒有“右側通行”,也沒有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負主要責任;老人違反的是第36條法規,沒有“在人行道通行”,負次要責任。

  同時,警方告知雙方當事人如對事故認定有異議,可在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女大學生:提出復核申請

  23日上午,小袁來到淮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交了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申請。

  小袁表示,警方給她的解釋是,“多方取證,我離老人最近,雖然老人身體有病,走路搖晃,但不至於自己摔倒,肯定是有外力,也就是説肯定是我的後車輪接觸到了老人導致其摔倒的。”對此她表示很詫異。

  在提交了復核申請後,小袁在微網志上接連發表5個問句,她反問自己從扶老人、到回答不太清楚是不是自己撞的、到報警、到尋找目擊證人、再到打消對自己的懷疑,“我做錯了嗎?”

  她上一次發佈微網志還是13天前,“事情已經三天了,一直在焦急地等待警方的答覆。”並無助地問,“為什麼事情到現在沒有結果?有誰可以告訴我該怎麼辦?”

  小袁的一位朋友還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事故認定書》上明確寫了小袁和老人雙方包括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家庭住址等隱私資訊,在接到《事故認定書》後,小袁的個人資訊不知被誰公佈到網上,近幾天她接到許多騷擾電話。

  小袁的朋友還説,小袁已經在與律師溝通,必要的時候也會考慮走法律途徑。

  老人方面:接受調查結果

  老人的兒媳徐女士對北青報記者説,老人一方不準備提出復核申請。關於《事故認定書》,她至今還未與老人溝通。“因為老人耳背,溝通太困難了,而且她也不識字,看不懂鑒定書”。但她不清楚其他家人是否有告訴老人鑒定結果。

  21日,老人的女兒曾對當地媒體表示“接受”警方的調查結果。雖然認定老人承擔一定的責任,但至少説明老人不是“碰瓷”和“訛人”,也算給老人及家人正了名。老人的鄰居桂磊曾對北青報記者説:“現在老人的家屬一方關心的並非經濟賠償,而是老人及家屬的名譽問題。老人家屬目前的打算是先看看女大學生是什麼反應再説。”

  警方:事故認定有證據

  23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致電淮南市公安局宣傳處,負責人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小袁微網志中提到的“警察的解釋”,並沒有寫在《事故認定書》上,“那是小女孩説的”。他説:“我們已經下達了《事故認定書》給她,那個才是具有法律權威的,上面説了她為什麼負主要責任,老人為什麼負次要責任。她説的那個解釋,也許是別人私下跟她説的,也許是她自己説的,那都是很不負責任的。如果她説警察這樣説了,那她可以拿出證據來。”

  北青報記者詢問警方是通過什麼證據而作出事故認定時,他説:“我們肯定是有證據的。如果他們最後提起民事訴訟的話,我們也會向法院提交我們的證據。”隨後便挂斷了記者的電話。

  北青報記者隨即致電淮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3日上午,該局事故鑒定科接受了小袁的復核申請。該局宣傳科負責人對北青報記者表示,會按照工作程式處理此事,並按照規定在5個工作日之內作出答覆。 文/見習記者 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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