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強拆致死案調查結果:火災係死者自身所致
- 發佈時間:2015-09-21 06:58: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山東省臨沂市“平邑9·14”事件調查處置工作組20日發佈消息稱,經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連續5天不間斷調查、走訪,綜合勘查檢驗、屍體檢驗、物證檢驗、審查訊問、走訪調查等工作,平邑縣地方鎮後東崮村農民張紀民在家中被燒身亡事件,由地方鎮東崮社區強拆引發,排除他人人為縱火,火災係張紀民自身行為所致。
酒瓶內裝有汽油
兩個瓶體均檢出死者DNA
據通報,9月14日11時50分,平邑縣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接報警稱:平邑縣地方鎮後東崮村一房子著火。接報後,平邑縣公安局迅即指令消防大隊、地方鎮派出所組織力量前往施救,派出所人員12時10分到達現場,消防大隊出警人員12時20分到達現場,至12時50分火情被全部撲滅。在清理房屋坍塌現場過程中發現房主張紀民(男,46歲)已經死亡。
經現場勘查,在張紀民家院子西北部發現4具滅火器,其中3具滅火器壓力錶指針為0,表明內部乾粉已完全噴出,另一具剩餘少量乾粉;在院內西部雞圈北側和東側發現並提取兩個裝有黃色液體的“龍江家園”酒瓶和3個“龍江家園”酒瓶碎片,經檢驗兩瓶黃色液體為汽油,在兩瓶體及碎片上均檢出張紀民DNA基因分型。
另經勘查,張紀民宅院堂屋室外正門西側臺階處有一起火點,該起火點周圍無火災蔓延痕跡,分析為獨立起火點,提取衣物殘骸,從中檢出汽油成分。張紀民住宅主房屋內門口西側有另一處起火點,主房屋門燒失,屋門外部門閂和門鎖呈分離狀態,屋門內插銷呈閂閉狀態,西側門框過火痕跡內側重於外側,下部重於上部,為室內液體低位燃燒形成,門檻炭化痕跡內側重於外側,證明該處也存在室內液體低位燃燒情形,在該處提取的地面殘留物也檢出汽油成分。另外死者頸部、左手腕處碳化衣物殘片均檢出汽油成分。
經法醫檢驗,張紀民上衣夾克右下兜內有塑膠打火機1個、手機1部,左下兜內有塑膠打火機3個。法醫認定張紀民存在全身廣泛性生前燒傷,未發現除燒傷以外的其他損傷,係燒傷致死。死者下頜部可見一白色毛巾燃燒後殘片覆蓋,相應頸部皮膚未見軟組織挫傷,符合火場中求生自救跡象。
拆遷方曾組織滅火
聽説屋內有煤氣罐後撤離
通報稱,經訊問被刑拘人員、詢問現場群眾和知情人,死者張紀民因房屋拆遷補償問題一直未與拆遷方達成協定。9月14日早7時許,平邑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局長蘇然,根據與地方鎮黨委副書記魏運波及該鎮工作人員高群的事先約定,帶領本分局6名工作人員對張紀民妻子潘進惠實施非法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兩個多小時。
與此同時,高群帶領該鎮15人趕至張紀民住宅附近準備實施強拆。魏運波及東崮管理區書記兼社區總支書記管彥省先安排後東崮村支部書記高新和村主任高學明前往張紀民家中做工作未果,又安排高群和後東崮村村民楊某某前往勸説,二人發現張紀民家大門仍然從內部鎖閉,院中一鋁盆內的衣物正在冒煙,魏運波即讓蘇然、高群安排人到附近加油站拿回兩具滅火器,翻過張紀民住宅西院墻用滅火器將院中鋁盆內的火撲滅。
之後,管彥省安排高群指使莊銀田駕鏟車將西院墻推倒,莊銀田看到張紀民從屋門內向鏟車方向投擲瓶子類東西,站在墻外的興仁莊人彭京璐也看到張紀民從門內向外投擲東西,並拋灑液體。接著發現,張紀民主房門前平臺上燃起明火。魏運波安排人從鎮政府帶著4具滅火器趕到現場將明火撲滅。隨後,主房門內突然冒起黑煙,迅速變成明火並燃及屋門。高群等人欲用滅火器撲救屋內明火,有人大喊“屋內有煤氣罐”,在場人員遂撤離現場。之後,魏運波、管彥省等人安排人員在屋後用石塊投砸張紀民住宅後窗,欲砸碎玻璃通風散煙,避免張紀民被煙嗆死,後來發現屋內火勢迅猛燃起,現場人員均退避散離。管彥省、魏運波分別撥打110報警。
家中備煤氣罐汽油
死者曾主動向同村村民展示
另經公安機關調查了解,9月11日,後東崮村村民高某某到張紀民家做工作時,張紀民曾主動向其展示3個煤氣罐和兩桶汽油。13日,村民楊某某到張紀民家做工作時,也發現在其堂屋門內有兩個小型煤氣罐、兩個裝有黃色液體的塑膠桶、五六個裝有黃色液體的“龍江家園”玻璃酒瓶。經調取地方鎮供銷加油站監控視頻和銷售汽油名單查明,11日、13日張紀民分兩次購買9升汽油。
綜合勘查檢驗、屍體檢驗、物證檢驗、審查訊問、走訪調查等工作,“9·14”事件由東崮社區強拆引發,排除他人人為縱火,火災係張紀民自身行為所致。
在本次強拆事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15名主要嫌疑人全部抓捕歸案,相關處置工作正在進行之中。
據新華社大眾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