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試點方案
- 發佈時間:2015-09-18 15:12: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我國將摸清自然資源資産“家底”
《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試點方案》獲中央批准
為土地、林木、水資源建立核算賬戶
我國將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努力摸清土地、林木、水資源等自然資源資産的“家底”及其變動情況,為完善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的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提供資訊基礎,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低碳發展提供資訊支撐、監測預警和決策支援。9月17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有關部門介紹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主要內容及相關配套文件並回答記者提問。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就《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試點方案》主要內容進行了介紹和説明。
許憲春指出,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制度建設,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國家統計局通過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有關部門和專家的意見,並充分借鑒和吸收國際標準和國際先進經驗,提出了試點方案。近日,該《試點方案》經中央審議通過。
許憲春介紹,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的核算內容主要包括土地資源、林木資源和水資源。土地資源資産負債表主要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存量利用情況及其變化,耕地和草地品質等級分佈及其變化。林木資源資産負債表包括天然林、人工林、其他林木的蓄積量和單位面積蓄積量。水資源資産負債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資源情況,水資源品質等級分佈及其變化。
許憲春表示,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是一項全新的工作,需要在一些地區開展試點。試點地區根據《試點方案》,分別採集、審核相關基礎數據,研究資料來源、核算方法和數據品質控制等關鍵性問題,探索編制高品質的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按照優先核算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自然資源的考慮,試點地區主要是探索編制土地資源、林木資源、水資源實物量資産負債表,有條件的還可以探索編制礦産資源實物量資産負債表。在試點過程中及時總結評估試點效果和存在問題,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經驗。根據試點經驗,國家統計局將會同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統一的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編制制度,並編制出我國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
許憲春還就如何保障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數據的品質回答了記者提問。他表示,國家統計局高度重視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的數據品質問題,採取一系列措施來保證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的數據品質。主要措施有三方面:
一是科學地設計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的編表制度。立足於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以及我國資源稟賦和統計監測基礎,按照聯合國[微網志]等國際組織制定的綜合環境核算體系等國際標準,同時借鑒其他國家經驗,形成比較科學的試點方案。通過在一些地區先行試點,及時總結經驗,進一步完善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編制制度。
二是充分利用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基礎資料。長期以來,自然資源的主管部門充分利用科學的調查方法和衛星遙感技術等現代科技手段,顯著提高了自然資源統計的監測能力,蒐集積累了大量較高品質的自然資源統計數據,為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提供了基本的基礎資料保障。
三是加強數據品質評估。國家統計局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通過現場核查、邏輯分析、數據校驗等方式,認真評估自然資源統計數據品質,對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同時,按照自然資源核算的概念、分類標準、核算口徑、核算方法,科學評估和正確使用基礎數據,確保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的數據真實可靠。
據了解,試點地區是: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浙江省湖州市、湖南省婁底市、貴州省赤水市、陜西省延安市。試點時間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到2016年12月底。(記者鄢來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