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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碳排放被高估”結論不可信

  • 發佈時間:2015-09-18 01:30:29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8月20日,《自然》雜誌發表的《中國化石燃料燃燒和水泥生産過程排放被高估》文章,引起了廣泛關注。文章認為中國政府2005年公佈的碳排放數字,可能比實際量高出12%。

  科技日報就此訪問了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員朱松麗和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副教授滕飛。朱松麗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溫室氣體清單審評專家,滕飛是《公約》非附件I締約方國家資訊通報專家諮詢小組主席。兩位研究者認為,《自然》文章有“硬傷”,結論無法令人信服。

  科技日報:《自然》文章發表後媒體都很關注,有消息稱中國使用的IPCC(政府間氣候變化專業委員會)推薦的煤炭排放因子數字,比中國實際上的煤炭排放因子高出40%,因而中國的碳排放被高估了,您怎麼看?(注:煤炭排放因子為每噸煤燃燒後能釋放出多少二氧化碳)

  朱松麗:我不同意。《自然》文章拿出IPCC預設數值中最高的一個數(0.713),跟他們測算的中國原煤平均排放因子(0.491和0.499)去比較,才得出“IPCC推薦數”誤導中國高估排放量的結論。我認為IPCC很冤枉,是“躺槍”了。

  首先,IPCC從未提供這麼一個數字,而是按不同煤種給出了一張排放強度表格,研究者可以從中算出各種煤炭的排放因子——無煙煤(0.701)、煉焦煙煤(0.713)、其他煙煤(0.653)、次煙煤(0.485)和褐煤(0.322)。這些不是“推薦值”或“默認值”,而是“預設值”,即沒有更好選擇下的選擇,IPCC從未推薦或鼓勵大家用哪個數字。

  而且,中國2005年公佈碳排放數字,計算用的是實測的排放因子,而不是所謂“IPCC推薦的 0.713”。

  科技日報:《自然》文章用他們實測的煤炭因子去計算碳排放,結果是否準確?

  滕飛:我不這麼認為。這篇文章用2011—2012年採集的602個原煤煤樣,測算出中國原煤的排放因子,然後用這個數去計算歷年燃燒煤炭的排放。

  但要知道,2005年以來由於煤炭供應緊張,大量低熱值的褐煤被開採,中國褐煤生産佔原煤生産的比重,從2005年的約5%增加到了2011年的9%。同期無煙煤比重從23%掉到13%。2011年褐煤的比例達到最高,無煙煤的比例最低。

  無煙煤、煉焦煤含碳多,褐煤含碳少,所以2011年原煤的排放因子是歷年最低的。用2011—2012年的排放因子去算2005年的排放,必然導致“中國公佈數字高估了”的結論。

  科技日報:因此,您不認同《自然》文章所説,中國2005年通報的溫室氣體排放數高估了12%?

  滕飛:是的。還有一處“硬傷”:所謂“12%”的差距,是把兩個不同類的數字放在一起比較。文章估算的範圍是化石燃料燃燒及水泥生産過程中的碳排放,而用來比較的中國2005年通報的溫室氣體清單,則不僅涵蓋這一部分,還包括鋼鐵、石灰等其他工業過程的約1.57億噸排放。一個是小範疇,一個是大範疇,怎麼能比呢?

  科技日報:《自然》文章除了指出排放數字被高估,還提到中國的能源消費量被低估了,是否屬實?

  朱松麗:計算一個國家的能源消費量,有兩種辦法,一種是“表觀法”,從供應端(生産、進口、出口、庫存)去計算;一種是“部門法”,從消費端(各行業統計的能源消費)去加總的能源消費量。《自然》文章用表觀法計算了中國能源消費量,數值比中國基於部門法做出的數據高10%,認為這個數更準確。

  讓我們不明白的是,他們計算用的是國家統計局發佈的國家能源平衡表的數據,作為比對的部門法統計數字,也來自這張“平衡表”。“平衡表”必然是算平的,同一張表上的供應總量和消費總量,怎麼會出現10%的誤差呢?我們發現,文章附件列出的部門消費量數據,有些數據不是國家能源平衡表裏的,出處不明。不僅如此,作者在計算表觀消費量時,沒按照核算的基本要求,考慮焦炭及成品油等二次能源的進出口,只考慮了一次能源。因此,我們認為“10%”這一結論是不科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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