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弄假成真 老公私吞200萬房産和前女友結婚
- 發佈時間:2015-09-17 09:39:10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武漢晨報訊(記者賈雪梅)婚後和老公全款200多萬買了兩套房,房産證上全部寫的是老公的名字,幾個月前,老公跟老婆商量“假離婚”,離婚後就可以用老婆的名字買第三套房時享受低首付。不料,這竟是個騙局。昨天,張女士特來向律師求助,能否重新分割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産?
3年前,家住武昌的張女士(化姓)與丈夫登記結婚,婚後夫妻全款購置了價值200多萬的兩套房産。張女士以為反正婚後買的房是夫妻共同財産,於是全部寫了老公的名字。今年年初,張女士的老公提出,再貸款買一套房子給張女士的母親住,便於照顧。張女士老公還提出,房産證的名字要寫張女士的,並且為了降低首付款額度,要求與她假離婚,這樣就可以算作是張女士的首套房。由於夫妻倆一向感情不錯,張女士答應了丈夫。於是,兩人寫了一份離婚協議,規定夫妻兩人對財産歸屬現狀無異議。然後,在民政局離婚。讓張女士意想不到的是,3個月後,老公竟和他的前女友在民政局做了結婚登記。
“房産都在老公名下,我現在什麼都沒有,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訴重新分割房産?”
律師説法
湖北山河律師事務所楚斐月和湖北森生律師事務所劉德武解釋:張女士和丈夫簽署離婚協議,並登記離婚,離婚效力沒有爭議,但在財産分割上還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産。其在離婚協議裏規定:“夫妻兩人對財産歸屬現狀無異議”,可以理解為對財産未予明確分割。婚後買房,無論房産是否登記在丈夫名下,都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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