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將實施 滬網路訂餐平臺實行商戶實名登記制
- 發佈時間:2015-09-17 09:26:00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勞動報》報道,餓了,就叫網路送餐?來自市消保委的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網上訂餐投訴案件同比增長138.1%。和日益增長的投訴相比,因法律缺失導致的監管空白問題逐漸凸現。記者昨天從市食藥監管局獲悉,下月起新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本市網路訂餐第三方平臺將全部實施商戶實名登記制,根據新規定,一旦商戶違法而訂餐平臺不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平臺必須承擔連帶責任。
據本市餐飲行業協會發佈的數據,去年全市餐飲業産值增長15%。其中,網路訂餐作為一種新型電子消費模式,增長勢頭迅猛。市消保委統計顯示,網上訂餐雖然目前投訴量不算大,但增速明顯。上半年共受理網上訂餐等投訴200件,同比增長138.1%。投訴內容主要包括食品品質出現問題、送餐服務不到位等。“和這種發展態勢形成對比的,是相關法律法規的滯後。”市食藥監管局副局長顧振華告訴記者,由於網路訂餐屬於電商業態範疇,具有虛擬特徵,因而在跨區域監管的管轄權方面一直缺乏法律法規支撐。他表示,去年起,上海出臺網路第三方訂餐平臺監管意見。而10月1日起,新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兩法配合,將為網路第三方訂餐平臺監管打開局面。
根據新的規定,今後網路第三方訂餐平臺應當承擔對入駐商戶的連帶監督義務,其中包括:第一,平臺應對入駐的食品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並根據法律規定審查入駐商戶的許可證;其二,發現入駐商戶有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後,應及時阻止並向食品監管部門報告;對於問題嚴重的商戶,必須停止其交易資質。顧振華解釋,除農産品交易不需要食品許可證外,其餘所有的食品經營行為都必須獲得食品許可證。此外,商戶入駐後,平臺不能光掙錢,還必須承擔食品安全管理的職責,對於有嚴重違法行為的商戶,必須終止網路交易。一旦網路平臺不能履行義務,顧振華表示,平臺將承擔行政和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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