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爾塔拉十條措施支援中小微企業發展
- 發佈時間:2015-09-15 09:50:40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財政金融部門採取設立保證保險風險補償資金、落實中小額貸款貼息政策、實行貸款增量獎勵等十條措施,最大程度滿足不同創新創業主體的金融需求,不斷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環境,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設立保證保險風險補償資金,增強金融機構放貸信心。自治州本級財政設立專項資金2000萬元,專項用於補助和代償,特別向具有創業意願和創新及“短平快”微小企業傾斜,且貸款規模不低於年末貸款餘額的30%,金融機構按單筆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額度進行放貸,州本級財政按保費的1%進行補貼。對符合條件並獲得30萬元以下貸款額度(含30萬元)的貸款戶,由州財政全額承擔保費補貼。
繼續加大小額貸款貼息政策落實力度。對高校畢業生最高額度為10萬元,其他符合條件的最高額度為5萬元,財政全額貼息。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最高額度為2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為兩年,新疆地區高校畢業生貸款期限最長為三年。
創新保險産品,力推助貸險業務。該保險産品可為客戶提供一年期,額度為1萬—15萬元純信用、無抵押貸款。助貸險具有貸款額度低、無抵押信用,銀行承擔零風險,保險公司主動行銷並承擔風險審核工作等特徵。助貸險面向全州高校畢業生、個體經營戶、實體店、電子商務等各個領域,普及到大批想創業卻苦於沒有啟動資金的人群。
對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發放貸款實行增量獎勵。自治州財政將安排500萬元專項資金,在各金融機構完成“三個不低於”目標任務基礎上,財政對金融機構當年針對小微企業發放貸款平均餘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1%的比例給予獎勵。
積極推進中小微企業上市、掛牌。充分利用證監會給予的“綠色通道”政策,引導和鼓勵有能力的企業在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發行上市。幫助企業儘快進入新疆股權交易中心進行輔導,力爭使更多企業經過市場掛牌。
落實好稅收優惠政策,充分體現融資性擔保公司配置地位。整合州、市兩級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運作模式。整合後的擔保公司註冊資本金能夠達到各家金融機構對註冊資本金1億元的標準要求,促使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與融資性擔保機構之間合作關係,為更多的貸款企業提供擔保,最大程度發揮銀企之間的合作效益,積極探索和研究貸款風險補償機制。
鼓勵小額貸款公司積極發揮金融杠桿作用。進一步規範管理,提高小額貸款公司準入門檻,博樂市1億元,精河縣、阿拉山口市7000萬元,溫泉縣5000萬元,鼓勵現有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提高單筆貸款額度,緩解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者融資難問題。
推動信用體系建設,支援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加快建立中小微企業綜合的信用檔案及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信用評級工作,支援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鼓勵和推動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靈活運用債務融資工具,通過中小企業票據、“區域集優”債務融資等模式,實現企業“抱團融資”,緩解小微企業融資困難。
加快農業産業化發展,用好財政扶持農業産業化發展農産品加工企業貸款擔保基金補助政策。單個企業擔保貸款額度在50萬—1000萬元之間,企業擔保貸款實行優惠利率,在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實行優惠利率,企業貸款擔保産生的擔保費由自治區擔保基金給予全額補貼。
加大力度培育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民合作社貸款擔保,專項用於加快發展特色産業。單個合作社擔保貸款額度控制在10萬—300萬元之間,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實行優惠利率,原則上不高於同期農戶貸款平均利率水準,擔保費由自治區擔保資金給予全額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