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智慧財産權法院建設開局良好
- 發佈時間:2015-09-12 05:59:51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設立的首批智慧財産權審判專業機構,自2014年底相繼設立以來,北京、上海、廣州智慧財産權法院改革探索的每一步都備受關注。
“三家智慧財産權法院展示了中國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的新形象,為推動實施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起到了有力的服務和保障作用,實現了良好開局。”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産權庭副庭長王闖在9月9日的最高法院新聞發佈會上説。
實行司法責任制,突出主審法官的主體地位,形成院、庭長辦案常態化機制……據介紹,三家智慧財産權法院的人員機構和硬體建設均已取得階段性成果,各項司法改革逐步落地生根。截至8月20日,三家智慧財産權法院共受理各類智慧財産權案件過萬件。
案子多 人手少
擬建法官員額動態調整機制
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在我國智慧財産權領域具有里程碑意義。王闖介紹,目前,三家智慧財産權法院的人員、機構、硬體建設的第一階段任務基本完成,首批人員選任基本到位。
其中,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設主審法官員額30名,首批選任22名法官(不含院長1名、副院長2名);首批選任法官助理39名,聘任制書記員29名,司法行政人員12名。
上海智慧財産權法院因與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合署辦公,未單獨確定智慧財産權法院主審法官員額,首批選任10名法官(不含院長1名、副院長1名、庭長2名);選任助理審判員5名,司法輔助人員6名。
廣州智慧財産權法院設主審法院員額30名,首批選任主審法官10名(不含院長1名、副院長2名),選任法官助理及行政人員60名。
近些年來,全國智慧財産權案件數量急劇增加。“數據表明,2008年到2012年平均年增長率是37.6%,這是其他普通民事案件增速的5.5倍。由於三家智慧財産權法院首批選任法官人數有限,案件審判壓力較大。”王闖説。
王闖透露,最高法院正在積極與中央有關部門協商,研究建立智慧財産權法院法官員額動態調整機制。目前,北京、廣州智慧財産權法院第二批主審法官及司法輔助人員選任工作正在進行之中,將於近期完成。
同時,最高法院日前出臺了兩個規定,包括智慧財産權法院在內的法院將定期接收在校的法律學生擔任實習法官助理和書記員,並定期接收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來參與法律研修。
為解決案多人少問題,王闖認為不能光增加員額,從外部引入資源,還要從自身內部方面挖掘潛力。這主要是改革和完善智慧財産權審判權運作機制,進一步提高審判效率。
“具體來説,第一要進一步做好繁簡分流,案件該長則長,該短則短。第二要充分發揮技術調查官的制度優勢,進而幫助法官解決技術事實的難題問題,讓知産法官將絕大多數的時間和精力都集中在法律適用問題上,提高審判效率。”王闖説。
專業審判各具特色
案件審判始終是第一要務
北京音樂廳數年來一直以“打開音樂之門”為名義舉辦演出活動。北京音樂廳原總經理錢程在任期間,申請註冊了“打開音樂之門”文字商標。離職後,錢程以北京音樂廳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北京市西城法院一審認為,北京音樂廳在錢程申請商標註冊之前,已在同一種商品上先於商標註冊人使用與註冊商標近似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錢程作為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北京音樂廳在原使用範圍內繼續使用涉案商標,錢程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援。
錢程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二審認為,在使用“打開音樂之門”標識的一系列演出及宣傳活動中,對外宣稱的主體均為北京音樂廳,該標識與北京音樂廳之間已經建立起了較為固定的聯繫,北京音樂廳的商標在先使用抗辯權成立,其對“打開音樂之門”的使用不構成侵權。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這起案件涉及新商標法規定的商標在先使用抗辯權的法律適用問題。法院判決依法維護了北京音樂廳近12年來持續使用的“打開音樂之門”這一品牌,合理平衡了商標在先使用者與註冊商標權利人的利益。
據最高法院統計顯示,截至8月20日,北京、上海、廣州智慧財産權法院共受理各類智慧財産權案件總計10795件。然而,各家智慧財産權法院所受理案件類型比重又各不相同,各具特色。
其中,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受理各類案件6595件,行政案件比重大,專利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佔全部案件的四分之三以上,涉外案件較多。上海智慧財産權法院受理各類案件1052件,著作權案件所佔比重較大,超過案件總量的二分之一。廣州智慧財産權法院受理各類案件3148件,專利案件所佔比重較大,佔一審案件總量九成多。
“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受理的疑難複雜及新類型案件數量較多,如首例商標同日申請註冊行政糾紛案、新《商標法》實施後首例商標代理機構涉嫌惡意搶注商標行政糾紛案等,這些都需要通過研究確定審判思路和標準。”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院長宿遲説。
2014年11月,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掛牌成立,同年12月廣州、上海智慧財産權法院相繼成立。三家智慧財産權法院承擔的職能有所不同。其中,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將以審理專利商標等行政授權確權案件為主,兼顧審理民事案件;廣州和上海智慧財産權法院則以審理專利等民事侵權案件為主,不審理專利商標行政授權確權案件。
“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審判權運作機制更合理
在智慧財産權法院,司法改革的各項措施全面推進,確保審判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比如,率先推行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負責制、司法責任制等審判運作機制改革措施,明確審判委員會、合議庭、主審法官在審判工作中的權力分配,等等。按照精簡、高效、扁平化的原則,三家智慧財産權法院內設機構數量比一般法院大幅減少。
“廣州知産法院設立綜合辦公室,整體負責原由政治部、紀檢監察室、機關黨辦、辦公室、研究室、審管辦、行裝科、教育培訓科、機關後勤服務部門等多部門負責的工作。”廣州智慧財産權法院副院長吳振説,從目前運作情況看,綜合辦公室的設立有效減少了內設機構及人員編制,杜絕了部門間的相互推諉,提高了辦事效率。
在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更加高效、規範的同時,智慧財産權法院的審理效率明顯提高。據最高法統計,截至8月20日,三家智慧財産權法院審結各類案件4160件。其中,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審結2348件,上海智慧財産權法院審結409件,廣州智慧財産權法院審結1403件。
“我們針對智慧財産權案件往往有多個爭議焦點的複雜情況,打破固有的全案按照法庭調查和辯論兩個階段進行的程式,以每一個爭議焦點的審理為一個環節開展法庭調查和辯論。”上海智慧財産權法院院長吳偕林説,這樣就使當事人陳述事實與辯論觀點一氣呵成,突出每個爭議焦點審理的完整性,增強庭審的針對性,有效查明案件事實,提高審判效率。
按照審級設置,三家智慧財産權法院屬於中級法院審級,既是初審法院,又是上訴法院;既審理民事案件,又審理行政案件。同時,與普通法院相比,智慧財産權法院司法轄區則跨越了行政區劃,這樣設計更增強了智慧財産權法院的獨立性和超然性。
此外,三家智慧財産權法院分別打造出智慧財産權審判新亮點,智慧財産權法院工作的影響力正進一步提升。例如,最高法在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設立智慧財産權案例指導研究(北京)基地,大力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智慧財産權案例指導制度。這是全國法院首家智慧財産權案例指導研究基地。
上海智慧財産權法院積極服務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我們制定《上海智慧財産權法院服務保障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意見》,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科技創新集聚區智慧財産權保護的體制機制。”吳偕林説,該院還與上海張江高新區管委會簽署合作備忘錄,建立合作機制,在園區掛牌成立“全國審判業務專家陳惠珍法官工作室”,為推動園區科技創新營造了良好的智慧財産權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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