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改革存款準備金制度
- 發佈時間:2015-09-12 05:59:3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9月11日訊 記者張忱報道:中國人民銀行今天發佈的公告稱,為進一步完善存款準備金制度,優化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增強金融機構流動性管理的靈活性,自2015年9月15日起改革存款準備金考核制度,由現行的時點法改為平均法考核。
以平均法考核存款準備金,就是在維持期內,金融機構按法人存入的存款準備金日終餘額算術平均值與準備金考核基數之比,不得低於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存款準備金考核由時點法改為平均法,可以降低金融機構應對突發性支付的超額準備金需求,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流動性存在一定缺口時可以釋放一定的流動性,為金融機構管理流動性提供緩衝機制,但在當前流動性合理充裕的情況下,此次改革基本不會對市場流動性造成影響。
這位負責人強調,此次改革存款準備金考核制度,採取小步審慎推進的做法,對存款準備金實施平均法考核的同時,輔以日終透支上限管理。實施平均法的目的主要是提高金融機構管理流動性的靈活性和便利性,而不是增強透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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