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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交易所就指數熔斷機制徵求意見

  • 發佈時間:2015-09-08 04:31:02  來源:成都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昨日發佈公告,稱擬在保留現有個股漲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數熔斷機制。公告稱,指數熔斷機制總體安排是:當滬深300指數日內漲跌幅達到一定閾值時,滬、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轉債、可分離債、股票期權等股票相關品種暫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貨合約暫停交易,暫停交易時間結束後,視情況恢復交易或直接收盤。滬、深交易所和中金所將根據上述要點,在各自交易相關規則中補充指數熔斷事項的專門規定,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有關意見或建議可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于2015年9月21日前反饋至相關交易所。

  滬深300為基準指數

  根據交易所公告,滬深300指數將作為指數熔斷的基準指數,交易所表示,之所以選擇該指數,主要考慮在於跨市場指數優於單市場指數。跨市場指數代表性更強,更能全面反映A股市場總體波動情況,而單市場指數主要反映特定市場的運作情況。而在跨市場指數中則首選滬深300指數。目前,A股市場投資者比較熟悉的跨市場指數包括滬深300指數(成份股以大中型市值股票為主)和中證500指數(成份股以中小型市值股票為主)。滬深300指數的市值覆蓋率、跟蹤指數産品的數量和規模都大於中證500指數。

  熔斷閾值分5%、7%兩檔

  在熔斷閾值方面,交易所擬設置5%、7%兩檔指數熔斷閾值,漲跌都熔斷,日內各檔熔斷最多僅觸發1次;分檔確定指數熔斷時間。

  具體來看,在觸發5%熔斷閾值時,暫停交易30分鐘,熔斷結束時進行集合競價,之後繼續當日交易,14:30及之後觸發5%熔斷閾值,以及全天任何時段觸發7%熔斷閾值的,暫停交易至收市。熔斷至15:00收市未恢復交易的,相關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期權合約的收盤價仍按相關規則的規定執行。

  觸發熔斷時,滬、深交易所暫停全市場的股票、基金、可轉債、可分離債、股票期權等股票相關品種的交易,具體熔斷的證券品種以公告為準。股指期貨所有産品同步暫停交易(包括滬深300、中證500和上證50股指期貨),但國債期貨交易正常進行。

  為市場提供“減震器”

  事實上,作為資本市場的一項保護措施,熔斷機制已經在美國、日本等成熟證券市場廣泛應用。分析人士表示,熔斷機制的設立相當於為市場交易提供了一個“減震器”,其實質就是在漲跌停板制度啟用前設置一道過渡性閘門,在暴漲暴跌等較激烈的情形發生時,給市場以一定時間的冷靜期,提前向投資者警示風險,併為有關方面採取相關的風險控制手段和措施贏得時間和機會。同時,有利於消除陳舊價格導致期貨市場流動性下降,併為逐步化解交易風險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也表示,熔斷機制可以保護投資者利益,利於穩定市場,減少市場大幅波動,與成熟市場同步,亦是交易機制的重要完善。本報記者 馬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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