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怎樣防控化學品事故
- 發佈時間:2015-09-07 15:00:00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我國化學品事故頻發,繼天津港“8·12”爆炸事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後,山東一化工廠22日再次傳出爆炸起火消息。實際上,這類事故在全球並不鮮見:1921年,德國巴斯夫化學公司位於路德維希港的化肥廠爆炸,造成561人死亡;1948年,巴斯夫在路德維希港的另一工廠發生二甲醚罐車爆炸,造成207人死亡;1974年,英國弗利克斯堡一家化工廠出現環己烷爆炸,28人死亡……
血的教訓令人警醒。德國聯邦技術救援署署長阿爾佈雷希特·布羅默表示,德國以及歐洲從過去的諸多不幸中吸取了不少教訓,並採取諸多措施,防止災難重演。
布羅默説,災難的預防至關重要。德國所有化工企業均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行事,並受到政府、職業保險聯合會以及其他保險機構的監督。
《水資源法》《危險品管理條例》《關於有害物質的技術規定》……為防化工事故和污染發生,德國有關危險品存放的法律法規總計超過100條,甚為複雜。這些法律法規分別就危險品如何標明、存放,危險品倉庫須滿足哪些通風、防火條件,材料安全性數據表應包含哪些數據等予以具體規定。
詳細的規定也使消防人員救援時有據可查。德國消防聯合會副主席烏爾裏希·貝倫特説,及時登記、更新危險品資訊是保障消防員安全的關鍵。出現火災時,消防員必須充分了解危險品資訊才能採取有效的救災措施,否則很可能做出錯誤的決定。
他介紹,在德國,危險化學品生産廠或存儲倉庫有義務將危險品的種類、數量、存放位置等重要資訊告知消防、環保等部門。危險品存儲情況發生任何變化時,也必須立即報告更新資訊,以幫助有關部門掌握危險品的最新情況。
化學事故的嚴重危害不僅讓德國人意識到災難預防的重要性,也讓他們在災難應對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1986年,瑞士制藥企業山德士公司起火,大量受污染的消防用水流入並染紅萊茵河,生態遭到破壞,大量河魚死亡。德國聯邦技術救援署署長布羅默説,正是這一事件,促使德國頒布法令,規定存有一定數量化學品的企業必須建立污水收集裝置,防止受污染的水直接經由溝渠流入江河湖泊。
此外,布羅默和貝倫特均強調了“廠區消防隊”的重要性。“廠區消防隊”由化工廠、鋼鐵廠等企業出資成立,雖不在公共消防序列,但與公共消防員接受相同標準的訓練,“編外”身份並不影響其專業素質。相反,由於這類消防員對企業的危險品生産和存放情況十分了解,且配備專用消防工具,在應對危險品火災時,他們往往能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做出適當應對。
現階段,德國共有大約1000個廠區消防隊,其中兩成由法律強制設立,八成則是企業基於自身利益考量自願設立。災情嚴重時,廠區消防隊會請求公共消防力量支援。
天津港爆炸後,曾多次前往天津參與救援人員培訓的布羅默非常關心災後處理工作。他一再強調,進入受污染區域一定要穿防化服並佩戴防毒面具。這聽起來好像有些小題大做或過於拘泥細節,但國內很快就傳出僅戴口罩參與救援的陳游標中毒住院的消息……
面對先前的錯誤與不足,德國人從每一個細節入手,嚴防悲劇重演。人們常説,聰明的人是從人家的眼淚中吸取教訓。如果眼淚是自己流的,更應該引以為戒了。(郭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