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單位安排食宿要交伙食費
- 發佈時間:2015-09-01 13:31:09 來源:齊魯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濟南8月30日訊(記者 韓笑 通訊員 孔進 嚴文達) 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的通知》,近日,山東省財政廳研究印發了《關於〈山東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進一步明確出差如何報銷“吃、住、行”。
在“吃”的方面。除接待單位按照《山東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要交伙食費,接待單位應向出差人員出具接收憑證。
在“住”的方面,出差人員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裏或到邊遠地區出差等,確實無法取得住宿費發票的,由出差人員説明情況並經所在單位負責同志批准,可以報銷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出行事宜中,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要交市內交通費,接待單位應向出差人員出具接收憑證。在晚8時至次日晨7時期間乘車時間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經單位領導批准,可以乘坐軟臥,按照軟臥車票報銷。符合乘坐火車軟臥條件而改乘軟座的,不給予補助。市內交通費實行每人每天80元包乾使用,往返駐地和機場的交通費不再另外報銷。
此外,到濟南市遠郊市縣開展公務活動且實際發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費用的,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其中,參加會議、培訓的,不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到濟南市(含濟南各縣、市)以外參加會議、培訓的,會議、培訓期間執行會議費和培訓費的相關規定。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其中,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往返各1天計發,當天往返的按1天計發。
本稿件所含文字、圖片和音視頻資料,版權均屬齊魯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網友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