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繼續支援小微企業發展、推動創業就業,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近日發佈通知,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繼續執行至2017年12月31日。即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