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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審查高速路”或將助力中國企業海外專利佈局

  • 發佈時間:2015-08-31 09:57:00  來源:商務部網站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隨著中國企業國際化程度越來越高,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增強,國際專利申請數量逐年增加。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WIPO)的最新數據顯示,2013年在《專利合作條約》(PCT)框架下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總量中,中國首次以21516項專利申請超越德國躋身世界第三位,同比增長15.6%,佔全球申請總量的10.5%,在企業專利方面,中興、華為次於日本松下公司分列世界第二、第三位。

  近幾年,專利制度逐漸向國際化、標準化發展,“專利審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以下簡稱PPH)是在這個過程中建立起來的一種有利於申請人和審查機構的程式性制度。2014年7月22日,由德國專利商標局主辦的“專利審查高速路使用者論壇”(PatentProsecution Highway User forum)在慕尼黑召開。中國、美國、日本、南韓、芬蘭、奧地利、英國和新加坡等8個國家專利審批機構代表以及來自西門子、德國鐵路、東芝、豐田等公司有關人員等共百餘人參加此次論壇。論壇旨在對PPH機制建立以來的工作成果進行總結以及宣傳擴大影響力。中國、美國、日本、南韓、芬蘭、奧地利、英國和新加坡等8個國家專利局代表先後與到會人員分享了本國開展“專利審查高速路”的成果、經驗和注意事項。

  一、PPH建立背景及基本概念

  (一)建立背景

  專利法和專利審查雖有國界之分,但各個國家(地區)的專利局對專利法的基本原理和重要概念的把握並無明顯分歧。隨著申請人在全球多個國家申請專利的現象日益普遍,為節約審查資源,避免重復勞動,提高審查效率,加強各國家(地區)專利局之間的合作,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和日本特許廳(JPO)于2006年最先提出PPH並實踐。截至目前,全球共32個國家(地區)專利審批機構不同程度地參與PPH。中國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于2011年11月首先啟動與日本特許廳的雙邊PPH試點,目前已與19個國家(地區)專利審批機構建立了PPH,與德國專利商標局PPH試點自2012年1月啟動以來,效果良好,今年將試點又延長兩年,至2016年1月22日止。

  (二)基本概念

  PPH 本質上是一種以雙邊協議或多邊協議形式存在的加快審查機制,使一國(地區)申請人能在另一國(地區)更快地獲得專利,有助於海外獲權。具體講,申請人在首次申請受理局(Office of First Filing,OFF)提交的專利申請中所包含的至少一項或多項權力要求被確定為可授權時,可以向後續申請受理局(Office of Second Filing,OSF)對後續申請提出加快審查請求。需要注意的是,PPH並非是各國在實體問題上相互承認審查結果,而是一種便利申請人的加快審查機制。各國仍舊要對具體的專利申請按照本國專利法進行實質審查或者履行其他的審查程式。

  PPH分為兩種類型,分別是通過《巴黎公約》申請途徑的申請(即常規PPH)和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申請途徑的申請(即PCT-PPH)。PPH與PCT完全相容。根據PCT規定,申請者向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WIPO)提交一份申請即可獲得多個國家的專利保護。經國際檢索單位檢索後,PCT申請將進而轉化為申請者尋求專利保護的各目標國的國家申請。PPH則允許在該PCT申請的初次申請受理局審核的基礎上,加速多個國家/地區的申請審核程式。

  今年1月,世界五大專利局(歐洲專利局、日本特許廳、南韓特許廳、中國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和美國專利商標局)達成多邊協議,啟動了IP5 PPH試點項目,為期三年。若申請人的專利的權利要求已在五大局中的任何一個被確認為具有可專利性/可授權的,則申請人可以向五大局中的任何一個智慧財産權局要求加速處理其在該智慧財産權局提起的相應的專利申請,同時有關智慧財産權局可以採納現有的工作(主要是檢索和審查)成果。由於此前中國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和歐專局之間沒有建立PPH合作機制,實際上IP5PPH試點項目的實施為中國申請人向歐專局提起PPH請求打開了大門。

  三、PPH優勢

  從社會整體利益來看,PPH實施以來,各國專利審查機構的審查和檢索資源得到了充分利用,審查效率不斷提高,重復性工作大幅減少,授權品質進一步提升。

  對於申請者而言,特別是對一些技術更新較快、海外專利申請量較大的企業,PPH路徑的優勢尤為明顯。一是審查速度大大加快。日本特許廳代表KamataYushi在論壇上介紹,日本常規PPH從請求到一通的平均週期為2.2個月,PCT-PPH的這一週期平均為2.3個月,而所有申請(包括PPH和非PPH申請,下同)的這一週期平均為16個月;常規PPH從請求到結案的平均週期為6個月,PCT-PPH從請求到結案的平均週期為4個月,而所有申請的這一週期平均為25個月。二是節省申請費用。PPH請求不需要或僅需要較少的費用。據了解,在目前已經啟動的各國PPH項目中,除在南韓特許廳提出PPH請求需要繳納請求費外,在其他各局提出PPH請求均無需繳納費用。由於PPH大大減少了通知書發放的次數,因此申請人可以減少答覆的次數,由此減少答覆過程中相應的律師費、延期費等等各種費用。三是授權率提高。由於加入PPH的各國會充分考慮首次申請受理局(OFF)的檢索結果和肯定性結論,因此,PPH申請雖然並不是各國互認審查結果的機制,但從實際上來講,PPH路徑下專利的授權率會大大提高。根據PPH全球門戶網站所提供的數據,以美國為例,常規PPH平均授權率為75%,PCT-PPH平均授權率為93%,而所有申請的平均授權率為69%。

  四、專家建議

  目前,PPH已成為各國開展專利國際合作的重點,中國國家專利局的代表針對中國企業申請國際專利提出了如下建議:

  (一)當雙邊PPH和IP5PPH並存時,應優先選擇IP5 PPH,因為其適用範圍更大,手續更方便。

  (二)提出PPH請求前要把握主動修改時機,確保權利要求的充分對應。

  (三)細心格外重要。在PPH的各事項中,除修改權利要求以達到充分對應要求外,一般不涉及實體問題,因此必須注重細節,確保表格中的每一項以及附件傳送都準確無誤。

  (四)提出PPH請求最好是獲得授權公佈文本後進行,因為提交內容少,可以降低出錯概率,從而提高獲批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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