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嘉:樓市對外資鬆綁信號意義大於實效
- 發佈時間:2015-08-31 07:0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李宇嘉
近日,六部委聯合宣佈調整我國房地産外資準入和管理政策,引起了廣泛關注。筆者認為,理解該政策,首先要從房地産領域的“限外”説起。
事實上,國外對於本國居民購房一般沒有類似我國的“限購”政策,但為控制樓市泡沫、降低本國居民購房負擔,對境外機構和個人實施“限外令”卻非常普遍。
比如澳大利亞規定,擁有可在澳居留12個月以上的簽證,則獲准在澳購置1套住宅,但必須在離開澳大利亞後的3個月內出售此房。不久前,加拿大總理哈珀表示,大選後若再次當選,將出臺限制外國人以投資為目的購買成屋政策。
為應對樓市低潮,香港特區政府也在2003年推出了“投資移民計劃”,在香港房地産或金融産品上投資650萬港元便可申請。該計劃被視為高樓價的“推手”之一。為響應當地強烈的“限外”呼聲,自2010年10月14日起,房地産投資移民被剔除。
從當前我國樓市供求形勢、外資流向和宏觀經濟形勢來看,此次政策調整在情理之中。目前,我國60%的銀行貸款、60%的固定資産投資和居民60%的財富均關聯著房地産。在供求關係逆轉、大週期下行開啟的當下,樓市若下行速度過快,將對投資、消費衝擊很大。因此,鬆綁“限外令”,激勵潛在需求,為調結構、促轉型留足時間是很必要的。
此外,今年下半年開始,樓市回暖的步伐放緩,全國成交量增幅收窄、重點城市出現回調跡象;庫存壓力有增無減;需求端回暖沒有傳導至土地購置、新開工和開發投資,宏觀經濟不斷承壓。
特別是基於“匯改”的人民幣主動貶值,被市場過度解讀為競爭性貶值和應對經濟疲軟的“最後一張牌”,導致資本外流加劇、機構和私人換匯頻繁。因此,從夯實樓市穩定基礎、緩減資本外流、穩增長角度出發,也需要適時調整“限外令”。
以人民幣貶值預期、境內外息差收窄、我國樓市下行為出發點調整“限外令”,在投資供應端的利好有限,因此此舉更多地則是基於“國民待遇”的考慮。今年5月,住建部修改《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取消了房地産開發註冊資金門檻,這一政策延伸到外資也在情理之中。
再看普遍關注的“全面鬆綁外資機構和個人在境內購房限制”。首先,該政策目的是為了挖掘更多的潛在住房需求。其次,在我國居住的境外居民越來越多,一些城市要想成為國際城市,就應該像紐約、倫敦和東京一樣取消對境外機構和人士購房的直接限制,或者轉向稅收的間接調節。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同時規定,“對於實施住房限購政策的城市,境外個人購房應當符合當地政策規定”。這意味著,境外機構和人士購房,不可能獲得“超國民待遇”。在實施限購的城市,境外個人將以工作一定年限為條件,獲得購買一套住房的資格,等同於非戶籍人群的購房條件。在非限購城市,完全取消“限購令”意味著在購房準入上,境外人士等同於境內居民。
另外,新版“限外令”僅規定“境外機構和個人允許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而2010年版“限外令”中“不得購買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的表述被刪除,這表示境外機構和個人可以投資非自用的商品房。儘管該政策意在消化樓市庫存,但將來樓市穩定了,或市場完全回暖了,完全有可能再次收緊該政策。
據第六次人口普查,居住在我國境內並接受登記的境外人員有102萬人,以定居為目的境外人士佔18.3%、約18.66萬人。由於境外人士申請購房貸款較難,且不動産投資的意識不濃,選擇租房的比例高達90%。因此,除傳統僑鄉城市、重點城市核心區一些物業受影響外,鬆綁“限外令”的效果很有限。
但它傳達出三個重要信號,一是貨幣貶值和資本外流預期或會衝擊資産價格,這需要通過鬆綁“限外令”對衝;二是經濟下滑壓力較大時,全球經濟金融動蕩通過貿易、資本流動衝擊到我國,鬆綁“限外令”有穩增長的考慮;三是政策告別“空窗”,新一輪樓市政策或將到來,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刺激有效需求,加快去庫存,解凍土地購置、新開工和開發投資。
(作者為深圳市房地産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