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價格改革正當其時
- 發佈時間:2015-08-28 01:00:14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發展混合所有制是能源體制改革的一個方向,主要思路是通過引入民營資本和外資,倒逼國有能源企業提高經營活力。能源價格改革和能源體制改革都是吸引民資進入能源行業的必要條件,只有形成透明合理的市場化價格機制,才能提高經營者對市場的可預期程度。而能源體制改革提供公平合理遊戲規則,使經濟要素充分流動,市場本身就可以解決合理收益的問題。
2014年政府推出了《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基本上描繪了“十二五”和“十三五”經濟轉型和能源發展的輪廓。《行動計劃》指出了能源價格和能源體制改革的必要性。通過價格機制抑制能源需求,有利於能源結構的清潔化,還可以促進能源體制改革。目前能源供需相對寬鬆,主要能源品種價格疲軟,而且價格弱勢還會維持相當一段時間,這些都是能源價格改革的有利條件,政府應該趁目前的有利時機儘快進行能源價格改革。
通過合理的價格機制設計,能夠實現很多的政策目標。第一,由於能源效率提高可能導致獲得能源服務或者産品成本下降,引起能源需求反彈,因此簡單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不一定會使能源消費總量減少,只有配合能源價格改革,才是長期促進節能的有效手段。如果能源相對於其他生産要素變得更貴,生産者會尋求要素替代或選擇能效更高的技術,從而促使節能減排。第二,在目前的技術水準下,風電、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成本高於常規能源,以往主要依靠補貼來增加其競爭力,但是補貼的不確定性放大了清潔能源投資風險。通過提高常規能源的價格,使得常規能源價格中包括清潔能源的正外部性,可以加強清潔能源的競爭力。第三,透明合理的定價機制有利於促進能源體制改革。雖然能源價格改革將面臨公眾承受能力和如何滿足社會普遍能源服務,但可以通過合理的價格機制設計來解決公平和效率的問題,比如階梯價格機制。
當前能源行業整體國有化程度約為86%,而且有不斷增大的趨勢。在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國有能源企業能夠不計成本地滿足需求增長,有其短期的好處。但是,國有企業固有的種種問題,都被快速增長過程中如何滿足巨大的能源需求增量這一重要任務所掩蓋。隨著經濟增長趨緩、效率將取代滿足能源需求而成為首要發展目標,國有企業的這些問題將日益凸顯,而且會成為能源行業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障礙。
配合能源革命,政府職能需要轉變。如果説在能源領域引入市場機制有利於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那麼能源監管則是為了進一步解決市場失靈,通過“無形之手”和“有形之手”共同促進能源市場健康發展。政府的作用需要從直接參與能源市場,向制定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加強引導轉變。
具體來説,政府在兼顧整體的平衡性和區域協調的基礎上制定合理的規劃,更多采用經濟激勵、財稅補貼等市場手段,對能源産業的有序發展加以引導。同時,健全能源監管,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為能源産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舉例來説,隨著頁巖氣和煤層氣快速增長,民營企業可能進入上游氣源開發,而當前油氣運輸管道基本上都控制在國企手中。為保障公平的市場環境,政府需要解決壟斷體制障礙,加強對管網設施的監管,既保證對供應商的無歧視接入,同時對管道運輸價格進行有效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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