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曬權”江門海關公佈行政權力清單
- 發佈時間:2015-08-26 15:32:43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近日,記者從江門海關獲悉,該關正式對外公佈《江門海關行政權力清單》,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社會公眾可以通過登陸江門海關門戶網站、關注江門海關12360服務熱線官方微網志等方式了解該清單的詳細內容。
據了解,建立權力清單管理制度,是海關總署黨組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主動適應海關簡政放權、轉變職能,厘清海關行政權力邊界、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舉措之一。建立權力清單並依法對外公開,是規範權力運作,建設法治海關的必然要求,目的是劃定海關與市場、企業、社會的權責,以權力清單明確海關能做什麼,“法無授權不可為”,依法管好“看得見的手”。“《江門海關行政權力清單》的對外公佈表明我關在進一步推動政務公開、加強依法行政、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從源頭預防遏制腐敗方面又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有著非常的重要意義。”該關分管法規的關領導説到。
據介紹,該關通過逐項梳理海關各類行政職權,厘清權力底數,並對行政職權逐項進行分類、歸整,列表形成清單,涵蓋了海關監管通關、關稅、加工貿易、稽查、緝私、統計等9個領域,包含進出口申報管理、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加工貿易貨物監管、進出口貨物關稅及海關代徵稅徵收、智慧財産權海關保護、行政處罰等行政職權74項。該關將嚴格按清單內容開展各項行政執法工作,同時加強與深化簡政放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的銜接,充分發揮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的導向作用,統籌推進海關各項工作。
該關法規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下一步將結合工作職責做好對權力清單公開內容的答疑、解釋工作,同時加強權力清單執行情況的跟蹤、收集、整理、反饋等系列工作,對權力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頒布、修訂、廢止以及部門職責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完善,確保權力對外公開工作的動態調整、持續優化、有效運作。
(陳慧燕熊國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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