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購買的金融産品被廣東高院納入執行範疇
- 發佈時間:2015-08-25 20:4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廣州8月25日電 (索有為 林曄晗 吳漢釗)被執行人中山市橫欄鎮某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拖欠某建築公司70余萬元,經執行法院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産。8月25日,記者在廣東省高級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查詢中心看到,通過廣東高院“被執行人金融産品查詢系統”,該被執行人在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購買了1800萬元的理財産品。系統建成以來,該院所查控的最高一筆金融産品金額達2億元。
隨著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的發展,財産類型日益多樣化,網際網路金融市場跨越式發展,金融理財産品和網路金融資産成為“老賴”逃避、規避執行的“重災區”。為破解這一難題,全面掌握被執行人各類資産,廣東高院於今年年初研發上線了“被執行人金融産品查詢系統”,可由商業銀行根據關聯賬戶提供被執行人的基金、股票、保險等金融理財産品和第三方支付平臺等新類型財産線索。
廣東高院執行局局長許佩華介紹,目前,該院通過省內120家商業銀行的網路查控系統,開通“被執行人金融産品查詢系統”,實現了對被執行人關聯賬戶項目下的金融産品的查詢,可以直接查詢到被執行人名下的保險、第三方存管、基金、受託理財、理財、信託及紙黃金的資産資訊。從年初開通該系統以來,查詢到最高一筆,被執行人名下購買理財産品達2億元,是名副其實的“超級老賴”。上述案件中,購買了1800萬理財産品卻拖欠70萬元不還的“老賴”,現在也無處隱藏財産。
在此基礎上,廣東高院還著眼于網路金融和虛擬財産查詢,特別是第三方支付平臺等新類型財産線索,目前正在推進通過騰訊公司查詢被執行人的財付通賬戶資訊,這一系統將更加全面地實現對被執行人財産的查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