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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稅優健康險要來了

  • 發佈時間:2015-08-25 14:30:33  來源:今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梁驍)上週日,《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由中國保監會正式印發並實施,本市為個人稅優健康險首批試點城市之一。對此,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本市保險業內人士表示:“新的健康險産品不會讓消費者等太久。”

  早在今年5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就已決定開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鼓勵購買適合大眾的綜合性商業健康保險。對個人購買這類保險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此次具體辦法出臺則意味著期盼已久的個人稅優健康險産品已具備落地條件。記者了解到,目前全國有100多家保險公司開展商業健康保險業務,其産品涵蓋疾病險、醫療險、護理險和失能收入損失險四大類,共計2300多種産品。但作為醫療保障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商業健康保險發展一直比較滯後、作用發揮有限,是全民醫保體系中的短板。有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本市原保險保費收入為218.3億元,其中健康險收入19.8億元,在財産保險、壽險、意外險、健康險四大險種中僅佔比11%。

  對此,本市保險行業協會相關人士表示,此次出臺的《辦法》,業內期盼已久,它有助於商業健康險的發展從而提升市民的醫療保障水準。而且,《辦法》規定,個人稅優健康保險産品不得拒保。《辦法》中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應按照長期健康保險要求經營個人稅優健康保險,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該專業人士解釋道,“不得拒保”基於公平性原則,因為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是針對所有納稅人的,也就是説只要是納稅人,都可以購買個人稅優健康保險産品,保險公司不能拒保;二是基於行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國家給予保險業稅收優惠政策,實際上是將一定的財政收入讓渡給保險業,保險業應主動承擔起減輕醫療負擔、服務醫改的社會責任,做到應保盡保。另外,記者還了解到個人稅優健康保險産品將採取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醫療保險簡單賠付率不得低於80%。

  本市保險行業協會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從5月份開始,各保險公司即著手就具體産品的研發與設計進行準備,細則出臺後,産品很快可以落地,未來將有更加豐富的新型健康保險産品面市。而且從目前反饋來看,各保險公司對於個人稅優健康保險産品的積極性比較高,具體産品上市不會等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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