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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啟動跨境直購

  • 發佈時間:2015-08-19 05:29:55  來源:浙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寧波8月18日電 (通訊員 張璐 記者 劉樂平) 今天上午10時,寧波櫟社國際機場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監管倉庫內,一批從台灣發貨的真空保溫杯,在寧波海關順利通關,即將發往全國各地。這意味著寧波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新增的“一般進口”(跨境直購)模式正式啟動。自此,寧波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業務的三種模式(“保稅備貨”、“保稅集貨”和“一般進口”)均已齊備,海關對跨境電商進口業務的監管服務又上了一個新臺階,消費者“陽光海淘”也有了新渠道。

  一般進口模式的運作,為境內居民打造了一條購買海外商品的“陽光海淘”通道,正常貨物到寧波後,24小時以內就能通關。由於在商品進口前,已完成企業及商品海關備案手續,消費者購買商品後,電商企業、物流企業、支付企業分別向海關提交電子訂單、電子運單及電子支付憑證,海關可基於數據來源的真實性給予跨境商品相應的通關便利。

  台灣鄭氏實業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只要對接了海關跨境電子商務管理系統的電商企業,其通過海關備案審核的商品均可供消費者選擇,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將更加個性化、多樣化,而對電商企業來説,這種直購模式將減少商品囤積的風險,降低經營成本。”

  記者了解到,為了推進跨境電子商務一般進口模式順利開通,寧波海關專門制定了新的跨境電商監管操作規程,批准設立了專門的海關跨境電商監管倉庫,新開發了海關跨境電商通關係統,完成了與企業的數據對接工作。

  同時,海關也要提醒廣大消費者:“一般進口”商品以“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為原則,參照《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關於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要求,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超出規定限值的,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單次購買僅有一件商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參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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