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省科技計劃項目開始申報
- 發佈時間:2015-08-14 08:29:23 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李珂) 省科技廳日前發佈2016年度有關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申報項目包括區域發展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星火項目、對外合作項目、引導性項目、創新型企業創新成果後補助項目、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高校産學合作項目、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省屬公益類科研院所基本科研專項項目等10大類,即日起開始申報。
根據要求,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必須是在閩具有法人資格並具備科研開發能力和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除另行備註項目外,不含計劃單列市企事業單位)。鼓勵省級産業技術創新重點戰略聯盟、省級協同創新中心牽頭及成員單位積極申報。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不得有到期未驗收的省科技計劃項目。企業作為牽頭單位申報區域發展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星火項目、對外合作項目和引導性項目等5類項目的,只能申報其中1個項目。
項目負責人應為實際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員或企業負責人,不得有到期未驗收的省科技計劃項目。政府公務人員不能作為項目負責人。科技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當年度只能申請其中1個項目。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結束時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由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項目結束時負責人年齡可以放寬到65周歲。
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和推薦截止時間,重點支援方向、領域等相關申報事項可上省科技廳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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