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高版”大貨車被切割 11家企業被開出罰單
- 發佈時間:2015-08-13 15:30:00 來源:齊魯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違法加高廂體的大貨車被現場切割處理。 本報記者 王興飛 攝
超載、 超速、 偽造行駛證、 違法加高車廂擅改機動車外形……針對大貨車違法行為屢禁難止,12日下午, 高新交警對違法加高廂體被查處的大貨車進行現場切割處理。
8月9日, 高新交警在巡邏中發現, 一輛大貨車涉嫌違法加高廂體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 經過現場檢查和比對該品牌車輛出廠設置數據, 這輛原定高度3.45米的貨車竟長高至3.75米。
“別小看加高的這30釐米,多了這一截兒, 貨車可以超載30%。 ”高新交警大隊民警介紹,他們在整治大貨車交通違法行為時發現, 大貨車加高廂體超載是較為普遍的現象, 僅依靠處罰並不能有效遏制超載。
行駛證上的照片被偷換。 本報記者 王興飛 攝
依據交通法規, 私自加高廂體屬交通違法行為中的 “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 , 交警部門依法可對當事人處以500元罰款, 超載則依據超載比例進行處罰,但如果不對加高的廂體進行切割處理, 貨車超載仍可能發生。12日下午, 幾輛被查處的違法加高廂體的大貨車被高新交警進行現場切割處理。
據了解, 截至目前, 僅私自加高廂體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這一項, 高新交警就已查處235宗違法行為, 其中155宗已裁決處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條第4款規定, 運輸單位的客運車輛載客或貨運車輛超載, 經處罰不改的可直接處罰單位責任人。 高新交警大隊交通科科長董斌介紹, 截至目前, 11家大貨車運輸企業負責人被開出5000元大額罰單, 累計被處罰14次,另有24家運輸企業被納入下一步處罰名單。 (記者 王興飛 實習生 徐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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