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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起機動車停放、物業服務收費公示不需年審

  • 發佈時間:2015-08-06 08:32:12  來源:南昌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萬曉霞) 記者昨日從市物價局獲悉, 今年8月15日起,南昌對已辦理《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公示》、《物業公共性服務收費公示》的單位不再進行年度審驗,改為經常性收費監管。

  “辦了證的申請單位現在只需在收費有變動的情況下來物價部門。”市物價局收費二處處長蘇根生介紹。今後,如果各經營單位持有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物業資質證書》、《南昌市路外機動車停車場登記證》等相關證照逾期失效,或者經營單位有違反國家行業管理規定的行為,將不得再對停車或物業服務對象進行繼續收費。市物價局規定,收費單位如果名稱、地址、法人代表、相關證照等發生變更時,應在三個月內主動到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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