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滿12分支隊學習分所考試
- 發佈時間:2015-08-05 08:32:15 來源:天津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通訊員 焦軒 滕飛 記者 何會文)為最大限度方便滿分駕駛人參加學習考試,日前,交管部門調整滿分駕駛人學習教育及考試工作。今後,一個計分週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及以上的駕駛人需到指定交警支隊參加學習教育,然後到該支隊相對應的車管分所預約參加考試。
8月1日起,在一個計分週期內記滿12分及以上的駕駛人,憑交警開具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考試通知書》及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到《通知書》標明的交警支隊安監車務大廳報名參加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教育。學習教育完畢,取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教育證明書》後,再攜帶該《證明書》及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到與交警支隊相對應的車管分所預約參加考試,考試時間為45分鐘。
據了解,本次調整旨在進一步方便滿分駕駛人參加學習、考試。需注意的是,8月1日起,交管局培訓中心不再受理滿分駕駛人學習教育及考試預約,但此前已預約的可繼續完成學習教育或考試。8月1日起,交警各支隊不再受理滿分駕駛人預約考試,但此前已經預約的可繼續完成考試。此外,持非本市核發駕駛證的滿分駕駛人,須到違法所在地交警支隊安監車務大廳參加學習,然後到市車管所預約參加考試。
各交警支隊及各分管分所具體對應方法為,津東分所對應支隊:和平支隊、河東支隊、東麗支隊;津西分所對應支隊:紅橋支隊、南開支隊、西青支隊、靜海支隊;津南分所對應支隊:河西支隊、津南支隊、大港支隊、油田大隊;津北分所對應支隊:河北支隊、北辰支隊、薊縣支隊、寶坻支隊、武清支隊;濱海分所對應支隊:塘沽支隊、漢沽支隊、寧河支隊、天津港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