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選項目最高可獲100萬元啟動資金
- 發佈時間:2015-08-05 07:36:20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張鐵國
本報訊近日,省人社廳、省發改委出臺《福建省網際網路經濟優秀人才創業啟動支援暫行辦法》,在閩創業的網際網路經濟優秀人才,將獲得我省有關部門30萬~100萬元的資金支援。
《辦法》指出,支援對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企業主要創始人之一,擁有企業實際控制權或經營主導權,且個人或團隊擁有企業15%以上股份(含技術入股)或期權;在科技、管理、組織、品牌、商業模式等方面創新性較強或擁有發明專利等自主智慧財産權、掌握核心技術,運營項目具有較強的市場潛力和競爭力,擁有一定行業地位;所創辦企業擁有項目研發、成果轉化所需的資金(不少於50萬元)和一支技術研發、生産管理、市場開發等方面人才組成的人才團隊;所創辦的企業在福建省內註冊,註冊時間不超過5年;誠信守法,個人和企業無不良記錄;運營項目屬金融行業或特殊風險行業的,應建立較完善的風險控制機制,預期系統性風險在可控範圍內。
創業啟動支援入選項目分一般項目、優秀項目、重點項目3類,由省級新增網際網路經濟引導資金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創業資金支援。創業支援資金入選當年撥付,主要用於創業啟動、科技創新、團隊建設和改善工作生活條件等。以團隊形式(核心成員3人以上,且能穩定合作3年以上)在閩創業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入選優秀或重點項目。對優秀項目和重點項目將進行為期3年的跟蹤考察,每年由省人社廳會同省發改委、省數字辦組織開展一次回訪考察,對綜合實力強、經營業績好、發展潛力大的優秀企業(比例不超過各類項目總數的20%),由省級新增網際網路經濟引導資金再次給予同等額度創業支援(同一企業累計支援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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